【遗民历奇25】也谈中文在加拿大的地位与价值──回应陈鹉老师的大统华论
【遗民历奇25】
陈老师,童言无忌呀!何况九岁的孩子岂能与大专院校的生员相比?
遍览陈鹉先生的专栏,看到了文人应有的执著,里面却也存有移民对加拿大的误解。中文在加拿大理应占据什么样的地位?中文在加拿大有何价值?这些都是陈鹉文往往欲言又止的问题。
好罢。我也插个嘴,把心底话理清理清。
三四十年前,香港人曾每年数以十万计而移居至此。当时有一羣热心的教师,在列治文创办了真光中文学校,据传他们许多是九龙真光的执鞭人,遂把香港那一套传统的语文教学模式,倒模似地搬了过来。
我当时只六七岁,每逢礼拜五到真光上课,总是千万个不愿意,因为背诵课文、默写字词,都不是我白天上课学过的学习良法。教师拿着木尺,狠狠地打在教师桌上,甚至打在小孩子的手掌上,更是匪夷所思之举。
我从小就是个爱哭的人,每周五晚,总在课上嚎啕大哭,不但老师取笑我(“咁大个仔净系识得喊、喊、喊!有乜用吖!”)同班同学自然也跟着笑话。在真光那一年半载,我羞愧无比,以至无地自容。
我总不明白,大人怎么就不会从孩子的角度,看问题、看世界?难道只有大人的角度,才是对的吗?
加拿大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加拿大是个殖民统治遗留下来的产物。骤眼看来,与香港没有两样。那却只是表象而已。因为殖民统治也分层次。
香港曾是一小撮英国军民及其爪牙(包括招募自北印度与尼泊尔的“啹喀兵”(Gurkha soldiers)所统治的殖民地,而他们治下占绝大多数的却是大清子民。那批主要来自两广与福建的大清子民及其后裔,后来形成了身分独特的“香港人”,而这“香港人”的身分认同,到一九九七年前后,竟彻底地凝固了起来。
加拿大则不然。因为所施的统治手段不同,大批的英法民人在殖民政策的鼓励下,来到了当时仍为英属北美洲的土壤,并扎根在与美国接壤的肥沃土地上,同时向世居此地的原住民族狠下了毒手,伺机图个文化灭绝,甚或种族大屠杀。所以“加拿大人”的身分,从来都不能与“香港人”同日而语。
在香港,主流社会的涵义,严格来说,可以有二。英殖统治者游走的社会可谓主流社会,此其一。香港的乡绅与华商为自己创立的社会,尤其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成功在主流上占一席位,此其二。
因为战后的香港社会如此“进步”,香港人要挤身“上流”社会,固须习得一口流利的英式英语,但在香港本地人的社会里,还是中文修养高雅者,才能得人尊重。正因为中文修养是香港人一直重视的文化指标,懂得福建话的港督麦理浩(Murray MacLehose;1917–2000)与畅晓广东话的资深殖民地官员钟逸杰爵士(Sir David Akers-Jones;1927–2019)都能深入民心。
何况香港在交还中共政权之前,国际金融大都会的地位已然确立,“东方之珠”能由华洋杂处而跻身为东西合璧,更成为全世界的佳话。在这历史文化背景下,所谓“一国两制”的香港,才有资格推行举世无双的“两文三语”政策。
我想,在不少香港人的心目中,英文自是“识时务者”的晋升阶梯,中文却是“我们”文化的固有产物。所以香港人一直以来,只会当面问人:“识唔识中文?”(会不会中文?)而甚少问:“讲唔讲广东话?”(说粤语吗?)因为在香港人的心目中,我们的广东话,不是大陆所谓的“香港话”,而是“中文”正宗,而且这在台海两岸几经独裁统治的洗劫后,更可谓当之无愧。
中文在加拿大则大不然。中文在加拿大从来都没有──而且永不会有──崇高的文化地位,遑论任何官方认可的法定地位。在二次大战之前,中文的价值,正正只在于中国城的街头与巷尾,只要步出唐人街的中心地带(在温哥华,则介乎片打东街、奇花街与缅街交接的那些大街小胡同),中文实无用武之地。
没错,中文的价值在加拿大鼓吹“多元文化”之风炽热起来之后,的确提升了许多,但中文在加拿大毕竟仍只是众多少数民族语之一。除了在大统华独擅胜场之外,难道单凭流利的中文,我们可以在“Costco”、“Save On Foods”、Walmart”找到职员帮忙吗?也许能偶遇一两名操说中文的员工,帮得上忙,但那也并非必然,仅是侥幸。
然而,我那话也说得过分地苛薄了。因为加拿大自视为多元文化的国家而提倡文化共融,所以中文传译员,却能与其他语种(比如法语、西班牙语、印地语、乌尔都语等)的传译员一样,在社会服务与社区工作上,也大派用场。
医生护士若能操说中文,受惠的是不会英语的病友,尤其是年迈的长者。社工若能操说中文,受惠的是新移民,因为适应新生活──包括新的语言环境──毕竟需时。万一惹上官非,我们即使找不到会说中文的大法官、律师、警察,却总能求得中文传译的服务,以济燃眉之急。诸如此类的例证均表示,中文修养在加拿大仍有不菲的公共价值。何况华人社会的经济总量,更是不少以服务主流为己任的商业机构所觊觎而惟恐不能企及者!所以“Save On Foods”旗下才有“佳廉超市”(“PriceSmart Foods”);而原本是台湾移民创办的大统华,才会被“Loblaw”收编其麾下,据为己有。
所以,陈老师,那九岁的小女孩,毕竟看得到阁下看不到的一种甚为关键的语文优势。我们传道、授业、解惑,首先得摸得清向谁传道?教授的是哪一业?要解除什么样的困惑?这在香港与在加拿大恐不能同日而语。
以上只论及中文在加拿大的实用价值。我想陈老师与我一样,深信中文在加拿大仍有更深宏的文化价值,才大发起牢骚来。诚然,我们香港人在加拿大,若要让香港人的文化精神永垂不朽,必得传承何谓香港人、何谓香港人的核心价值、何谓香港人的文化修养等命题,以启发后来者。
至于如之何方可?恐怕很难说得准。我只能谨记着:失败乃成功之母。所以,同志们!我们仍须努力!
文:历奇
作者介绍:历奇,生于香港,幼年移居加拿大,并于卑诗大学亚洲研究系毕业, 主修中文,副修语言学。尝在港工作十余年,2021年旋归温哥华。在重新适应北美城居的同时, 仍难舍香江因缘及情分,多所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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