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取消延誤旅客遭殃 聯邦擬立新法例逼航空公司負責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聯邦政府提出新規,擬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因「特殊情況」取消或延誤時,仍需履行對旅客的基本責任,包括提供膳食、住宿及更快的退款服務。
加拿大交通局今日(21日)公佈最新建議,修訂《航空乘客保護規例》。根據建議,若航班延誤超過兩小時,航空公司需向受影響乘客提供膳食,如需過夜則須安排住宿。此外,乘客若選擇退款而非重新訂位,航空公司需在15天內完成退款,比現行30天的期限縮短一半。
聯邦政府指出,所謂「特殊情況」包括安全威脅、未預期的機場關閉、鳥擊、惡劣天氣或機體損壞等影響航班安全的因素。
運輸部長阿南德(Anita Anand)表示,是次修訂旨在簡化規則,消除現行法規的模糊性,為旅客和航空公司提供更清晰的賠償指引。新規現已進入75天公眾諮詢期。
去年加拿大自由黨政府通過立法保障乘客權益,並指示交通局對現有規例進行修訂。政府希望藉此提升航空公司對航班中斷的應對能力,減少對旅客的影響,並進一步保護消費者權益。
(圖:加通社)T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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