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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10-02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10-02

「爆炸頭」被捕|鄧炳強去信《紐約時報》斥文章歪曲事實 強調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

《紐約時報》早前發表題為《Hong Kong Journalist Arrested After Covering Gathering Linked to 2019 Protests》的文章,指有本港記者在採訪與2019年反修例示威相關的集會後被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致函相關報章的編輯,表達強烈反對及譴責,指文章歪曲事實及對《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作出無稽的指控。

強調行動完全合法 

鄧炳強在信中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首要任務,包括中國和美國在內的所有主權國家均有制定國安法例。他指美國本身擁有大量且不斷增加的國安法例,對《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發表的負面言論屬雙重標準及不負責任。

就報道提及的執法行動,鄧炳強強調行動完全合法,基於證據並嚴格按照法律進行,與涉案人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散播虛假訊息及以謊言抹黑特區政府和警方,意圖煽動對特區政府及執法機關的仇恨,涉嫌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強調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

鄧炳強批評該報道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與合法行使新聞自由混為一談,強調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他指出,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人權在《憲法》和《基本法》下一直獲得堅實保障,《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明確規定維護國安須尊重和保障人權。然而,包括記者在內的所有市民均有守法義務,無人有權散佈仇恨言論或美化犯罪行為,西方國家亦嚴格禁止此類行為。

他補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清楚劃分非法的煽動行為與合法的建設性批評,新聞從業員只要在法律範圍內,按照負責任新聞業的原則,提供以準確事實為基礎的可靠精確資訊,絕無需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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