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律監管機構會議倫敦揭幕 湯文龍:有效監管須以保障公眾利益為根本
2026年國際法律監管機構會議今日(28日)在英國倫敦揭幕,吸引逾20個司法管轄區的129名代表出席。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率領代表團展開為期三天的訪問,圍繞「正視差距」主題,與各國代表深入探討科技轉變及人工智能對法律服務的影響。湯文龍亦於首日圓桌會議上發言,分享香港在風險監管及維護專業水平的實踐經驗。
審視監管模式與現代科技落差
今屆會議以「正視差距」(Mind the Gap)為主題,為全球法律監管機構提供重要平台,共同審視現行監管框架能否跟上現代法律執業的步伐,特別是面對科技迅速轉變、商業模式演變、公眾期望提高,以及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務中日益廣泛的應用。
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服務委員會主席Monisha Shah在開幕致辭中指出,在法律界經歷重大轉變之際,加強國際監管機構之間的對話至關重要。她強調,有效監管對於維持公眾信心、促進司法公義,以及確保法律服務切合社會需要,起著關鍵作用。隨後,Guy Beringer發表題為「我們的監管制度切合當下,還是仍建基於過去?」的主題演講,帶領與會者反思現行制度在科技、商業及社會轉變下,是否仍能符合時代需求。





湯文龍圓桌發言強調風險為本
首日議程中,湯文龍以講者身份參與圓桌討論,主題為「我們的監管方向是否正確?」該討論由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服務委員會行政總裁Richard Orpin主持,探討法律監管應聚焦於市場、律師行、個別執業者還是法律活動,並分析不同司法管轄區在調整監管模式時的實務挑戰。
湯文龍在發言時指出,有效的法律監管必須以保障公眾利益、維持專業水平及維護公眾對法律專業的信心為根本。他借鑑香港在專業操守規管、打擊洗錢監督、專業彌償計劃,以及防範無牌人士提供法律服務等領域的經驗,表明監管手段應以風險與證據為本,並須合乎比例以應對實際風險。
此外,湯文龍分享了香港面對新興科技及新型法律服務模式的看法。他強調,儘管創新科技持續改寫法律服務生態,但誠信、專業能力、獨立性、保密及問責等行業核心價值,依然是構建任何現代監管框架的根本指引。

關注網絡風險及委託工作界線
在接下來的會期中,香港代表團將參與多場全體會議、專題討論和實務工作坊,議題涵蓋打擊洗錢與法律監管的交匯、外來資本與第三方資助的影響、法律界的網絡風險、人工智能在投訴處理及專業評核中的應用、法律教育改革、持續專業能力、業界身心健康、多元共融、跨境資格互認,以及國際司法與監管合作等。
期間,香港律師會操守部總監嚴慧雯將與多位國際專家共同主講一場專題討論,題為「何時會由委託工作演變成瀆職?」,探討律師將法律工作委託予非合資格人員時所涉及的監管與道德責任,並釐清適當督導與專業失當之間的界線。
作為本港法定的自我監管律師專業團體,香港律師會期望透過出席是次會議,持續與國際監管界建立緊密聯繫,分享香港的實踐成果,並借鑑全球最新發展,共同推動具原則、務實且符合社會需要的法律監管體系。
圖片來源:律師會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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