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案開庭在即拐賣細節曝光 客運站¥1.2萬賣走1歲半鍾彬
備受社會關注的「梅姨案」取得重大司法進展。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日前已對嫌疑人「梅姨」(真實姓名謝家梅)以拐賣兒童罪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標誌着這宗歷時逾20年、導致多個家庭骨肉分離的重大案件正式進入審判階段。在開庭倒計時之際,案中被拐孩子之一的鍾彬日前爆料,透露謝家梅已向警方供述了當年賤賣他的冷血細節。
兩被拐孩子決定出庭
據鍾彬引述起訴材料透露,謝家梅供稱於2005年2月,在廣東省紫金縣二運客運站,將年僅一歲半的他轉手賣予買方的「爺爺」,交易金額僅為1.2萬元人民幣。更令人髮指和心寒的是,同案已於2023年被執行死刑的主犯張維平,每賣出一名兒童,便會向謝家梅支付1,000元人民幣的「介紹費」,此交易細節已獲內地傳媒向知情人士核實屬實。鍾彬得悉真相後極度憤慨,痛斥謝家梅「拿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去交易,你自己也是有小孩的人,為甚麼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目前,法院已向所有受害家庭送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告知書,鍾彬及另一名備受關注的被拐兒童申聰等受害人,均已決定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表示將會親自出庭作證,當面看清謝家梅的真面目。
僅要求賠償100元火車票錢
令人動容的是,多名受害人均表明,提起訴訟的初衷絕非為了經濟補償。申聰的父親申軍良坦言,人販子名下並無多少可執行財產,提起民事訴訟是要讓人販子直面給受害家庭帶來的深重災難;而鍾彬及其父親更決定,僅象徵性地向謝家梅索償100元人民幣。鍾彬強調:「這100元其實就是一張火車票錢,代表我爸爸當年從江西贛州前往廣東河源尋找我的一張火車票。我們要的從來都不是錢,我們要的是讓那作惡的人得到應有的審判。」
有受託律師閱卷後指出,現年不到70歲的謝家梅並未達到中國刑法規定的「滿75歲不適用死刑」年齡上限,綜合其涉案情節之惡劣,其在庭審中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極大。目前,這場關乎正義與救贖的終極審判已進入倒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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