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调试信息 - getPostsByCategory:
当前 cat_name: 即時港聞
传入的 cat_slugs: %e5%8d%b3%e6%99%82%e6%b8%af%e8%81%9e
当前页码: 1
is_lifetime: false
时间条件: 即時新聞 - 3個月以內
查询结果:
找到文章数: 5687
最大页数: 569
当前返回文章ID数: 10
文章IDs: 7620197, 7620191, 7620182, 7620179, 7620144, 7620147, 7620127, 7620115, 7620118, 7620121
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09-07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09-07

大律師蘇信恩涉非禮兩人 擬不認罪

大律師蘇信恩涉2014年至2017年間,三度在西營盤某單位非禮兩人,被控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等5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蘇信恩擬不認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暫定12月17日開審,11月16日正式答辯,屆時將確認審期及需否避免與蘇有利益衝突的裁判官。張官並下令,控方需向辯方披露事主在投訴時二次陳述報案經過的文件。

辯方要求披露事主向投訴警察課提供文件

32歲被告蘇信恩,被控3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蘇於2017年8年30日,兩度在西營盤水街25號至35號樂新大廈某室猥褻侵犯X;另於2014年3月11日,在同地分別猥褻侵犯及襲擊Y;及同年10月某日在同地襲擊Y。

辯方要求控方披露事主X向投訴警察課提供的文件,從而與X向傳媒披露投訴警方的內容對比,挑戰X的誠信。辯方另指X在投訴時或曾二次陳述當日報案經過,望得知內容以挑戰X的可信性。控方反對表示投訴只關於接待X的警員,與本案無關。

張官聽畢陳詞後,認為控方需披露部分與本案相關的內容,即涉及X二次陳述報案過程的文件,至於投訴課的結論和被投訴警員的供詞則毋須披露。

蘇信恩擬否認控罪

蘇信恩擬否認控罪,控方指將有3名證人,另有1至2名警員證人。而辯方則除被告之外或有1名證人,雙方預計需時3日,張官暫定12月17日、18日及30日進行審訊。

辯方其後提出有部分裁判官或有利益衝突,因與被告相關的上訴案件正排期處理,擔心影響對方的觀感。張官裁定,辯方需在下次提訊時提供證明文件,以確認需否避嫌。

案件編號:ESCC3164/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點擊以下6大平台 接收加拿大新聞及生活資訊

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

行李藏130萬元大麻花及第一部毒藥 38歲內地漢曼谷抵港被捕

機場三跑分判商董事及經理認串謀行賄 機管局前高層不認罪受審

施政報告2026前膽︱北都成住宅供應重鎮 古洞新盤大戰 業界:北都漸成型有利樓價

破邊洲預約制︱實施兩日均半數人「No Show」 次日1430人預約僅660人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