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调试信息 - getPostsByCategory:
当前 cat_name: 即時中國
传入的 cat_slugs: %e5%8d%b3%e6%99%82%e4%b8%ad%e5%9c%8b
当前页码: 1
is_lifetime: false
时间条件: 即時新聞 - 3個月以內
查询结果:
找到文章数: 2065
最大页数: 207
当前返回文章ID数: 10
文章IDs: 7610469, 7609275, 7610446, 7610326, 7610298, 7610270, 7610246, 7610198, 7610160, 7610128
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08-27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08-26

台法務部官員嫌鄰居噪音滋擾 「集音器」錄私密對話17個月被罰25萬台幣

台灣台北市大安區一名任職法務部調查局的黃姓專員,因不滿樓上鄰居長期製造噪音影響作息,與妻子在自己屋內的天花板安裝「集音器」及錄音筆,連續24小時監控並偷錄樓上鄰居的生活對話及聲響長達17個月。樓上薛姓鄰居發現後入稟法院,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裁定黃某夫婦侵害他人隱私權,須賠償2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6萬港元)。

24小時監控偷錄鄰居

綜合台媒報道,黃姓專員與妻子住在台北市大安區某棟私人住宅的6樓,而任職銀行的薛姓鄰居則住在7樓。黃某指,薛家自2019年起頻繁傳出腳步聲、開關門及深夜運轉洗衣機的噪音,但遭到鄰居薛某否認。隨後黃某與許姓妻子在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間,在自家天花板加裝具聲音集中放大功能的「集音器」與錄音設備,進行24小時全天候不間斷錄音。

薛某認為,對方以蒐證為由,長時間搜集其私人空間內的對話及生活聲響,嚴重侵犯隱私,甚至導致其夫婦二人陷入恐懼,需前往精神科求診,要求作出精神損害賠償。對此,黃某辯稱,由於噪音通常瞬間發生,期間長短不一,不具規律性及可預見性,因此必須長時間錄音,並無侵犯他人隱私意圖。

未經官方管道投訴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指,個人在其居住空間內的談話及私人生活動態,依法享有不受他人侵擾或窺探的自由。黃某夫婦加裝集音器放大聲響,足以將薛男與妻子的私密對話錄得一清二楚,屬非法侵害隱私權。

當地警方調查發現,黃某於2021年7月開始錄音,卻遲至2022年1月才首次向鄰居薛某反映噪音問題,期間亦從未向環保局投訴檢舉、報警或向其他住戶求證。而其在發現錄音內容涉及他人私密對話後仍未停止,持續搜證長達1年5個月,超越合理搜證範圍,最終二審法官維持原判,判處黃某夫婦賠償原告25萬元。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點擊以下6大平台 接收加拿大新聞及生活資訊

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

西藏尼泊爾泥石流|洪水無預警殺到 倖存婦一家急爬屋頂逃生 家園盡毀只剩身上衣服

西藏泥石流︱導遊稱改行程救全團避過一劫 聞巨響以為是雪崩

「親親」八寶粥吃出玻璃碎 揚州婦索償千元遭拒 廠家:不是我們的

杭州女跑數不合格被罰200下深蹲 一急症致無法行走尿液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