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務部官員嫌鄰居噪音滋擾 「集音器」錄私密對話17個月被罰25萬台幣
台灣台北市大安區一名任職法務部調查局的黃姓專員,因不滿樓上鄰居長期製造噪音影響作息,與妻子在自己屋內的天花板安裝「集音器」及錄音筆,連續24小時監控並偷錄樓上鄰居的生活對話及聲響長達17個月。樓上薛姓鄰居發現後入稟法院,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裁定黃某夫婦侵害他人隱私權,須賠償2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6萬港元)。
24小時監控偷錄鄰居
綜合台媒報道,黃姓專員與妻子住在台北市大安區某棟私人住宅的6樓,而任職銀行的薛姓鄰居則住在7樓。黃某指,薛家自2019年起頻繁傳出腳步聲、開關門及深夜運轉洗衣機的噪音,但遭到鄰居薛某否認。隨後黃某與許姓妻子在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間,在自家天花板加裝具聲音集中放大功能的「集音器」與錄音設備,進行24小時全天候不間斷錄音。
薛某認為,對方以蒐證為由,長時間搜集其私人空間內的對話及生活聲響,嚴重侵犯隱私,甚至導致其夫婦二人陷入恐懼,需前往精神科求診,要求作出精神損害賠償。對此,黃某辯稱,由於噪音通常瞬間發生,期間長短不一,不具規律性及可預見性,因此必須長時間錄音,並無侵犯他人隱私意圖。
未經官方管道投訴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指,個人在其居住空間內的談話及私人生活動態,依法享有不受他人侵擾或窺探的自由。黃某夫婦加裝集音器放大聲響,足以將薛男與妻子的私密對話錄得一清二楚,屬非法侵害隱私權。
當地警方調查發現,黃某於2021年7月開始錄音,卻遲至2022年1月才首次向鄰居薛某反映噪音問題,期間亦從未向環保局投訴檢舉、報警或向其他住戶求證。而其在發現錄音內容涉及他人私密對話後仍未停止,持續搜證長達1年5個月,超越合理搜證範圍,最終二審法官維持原判,判處黃某夫婦賠償原告25萬元。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