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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08-14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08-14

城巴司機涉西九龍公路危駕致傷 自辯稱突然「眼前一黑」導致意外 否認「恰眼瞓」

時任城巴男司機去年駕駛往機場路線的巴士時,在西九龍公路疑失事撞向防撞欄,導致其中2名乘客骨折。24歲司機被控危駕致傷,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被告自辯稱當日精神狀態良好,一直小心謹慎地駕駛,直至突然「眼前一黑」失去知覺。被告醒後已即將撞到防撞欄,遂即時煞車及扭軚,惟仍發生碰撞。

車禍造成最少兩巴士乘客嚴重受傷

現年24歲被告劉綽禧,被控2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於2025年5月1日,在深水埗西九龍公路往北行近里程標誌6.3N,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公共巴士,引致黃家輝及王世瑛身體受嚴重傷害。

承認事實指,去年5月1日下午12時許,被告駕駛涉案雙層城巴A22線,由藍田前往機場。巴士沿左一線行駛至西九龍公路往北行近里程標誌6.3N,當時車上有21名乘客。當駛近案發的分岔路口時,巴士的右邊車頭撞到風琴式防撞欄和水馬,其後完全停下 。

西九龍公路去年5月1日發生城巴撞欄意外,導致其中兩名乘客骨折。資料圖片
西九龍公路去年5月1日發生城巴撞欄意外,導致其中兩名乘客骨折。資料圖片

 

同日約下午2時半,被告於醫院被拘捕。運輸署檢驗報告指,涉案巴士無任何機械缺陷。醫療報告顯示,男傷者黃家輝右邊肋骨及腰椎棘突骨折,留醫3日。而傷者王世瑛則胸椎爆裂性骨折,需留醫9日並請病假279日。

被告受查時表示案發突然眼前一黑

庭上讀出傷者黃家輝及王世瑛的證人供詞。黃家輝稱,當日上午11時50分,他與妻子在觀塘創紀之城登上涉案巴士前往機場,車程期間不覺異樣。直至駛近青沙公路,黃家輝突然感覺到巴士大力煞車,隨即失去知覺。他被妻子喚醒後,發現身處走廊,腰背疼痛,之後送院。

王世瑛供詞指她同日與丈夫登上巴士後,一直不覺異樣。直至在案發地點,感覺一下猛烈撞擊,整個人彈起撞到車廂天花板,之後失去知覺。王世瑛醒後頭、頸及背感疼痛,她叫醒丈夫後等候救援,之後送院治理。

警員許茂華(音譯)供稱,事發後到場調查時被告表示沿左一線行駛,到案發地點「突然眼前一黑」。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莫子聰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作供。

自辯稱一直抱小心謹慎態度駕駛

被告自辯指2021年考獲車牌,可駕駛輕型貨車、小巴及巴士等多個車種。他自2023年10月起受僱於城巴,曾駕駛多條前往機場的巴士路線,非常熟悉涉案路段。

被告指當日清晨4時起床上班,強調精神狀態良好,又指若不夠精神會請假,「絕對唔會捱住眼瞓返工」,否則會威脅乘客安全。被告續指,他一直以小心謹慎的態度駕駛,沒有超速亦遵守交通標誌。

稱醫生不排除是不明原因導致「眼前一黑」

被告憶述駛至案發地點時突然感覺「眼前一黑」失去意識,他不清楚「黑咗幾耐」,當回復清醒時,已見車頭與防撞欄很近,「好似就嚟撞」,遂立即煞車及扭軚,惟仍發生碰撞。

被告事發後曾向腦神經科求醫,腦掃描顯示無異樣。但被告指,醫生不排除是「不明原因」導致「眼前一黑」。

行車紀錄儀見被告多次搲頭捽眼咬手指

庭上播放巴士行車紀錄儀片段,從車內倒後鏡可見被告曾多次用手掃面、捽眼等動作。被告解釋那些是小動作,「捽緊左眼,我嘅右眼仍然專注路面」。至於片中被告將倒後鏡移開,他則表示因怕他人目光,欲減低分心因素。

接受盤問時,被告確認案發前一晚9時入睡,4時起床後到九龍灣泊車場取車。他表示,班次之間會短暫休息時間,案發班次前有45分鐘「Tea Break」,他會做一些伸展運動。

控方指出片段中被告多次搲頭、捽眼和咬手指並非小動作,而是想要提神,被告否認。控方續描述被告曾頭靠右邊玻璃窗,兩度閉眼,被告反駁因長時間駕駛,故做腰部拉伸動作。

否認駕駛時「恰眼瞓」解釋是拉伸頸部

控方指出被告頭部一度前傾向軚盤,俗稱「釣魚」,被告解釋是在拉伸頸部,因駕駛會用到後頸肌肉。他又表示捽眼是因車門打開會有灰塵吹入導致痕癢,控方隨即質問被告打開窗豈不是有更多灰塵?被告回應有風扇吹走。控方留意到被告作供期間未曾捽眼,故並非小動作,被告不同意。控方又指片中被告的頭部曾向下垂約45度接近4秒,被告同意但強調一直望著前方。

控方質疑被告因不想被拍攝到「恰眼瞓」,因此將車內倒後鏡撥向上。被告否認,堅稱倒後鏡可望到乘客的目光,使他感覺不自在。他同意車內倒後鏡方便司機觀察車廂情況,但指若出事,乘客可上前告知或大聲求助。

被告重申當時精神良好,不能排除因身體不適而「眼前一黑」,但在控方追問下,他同意不能排除因「恰眼瞓」而出現同樣情況。

辯方案情完結,無傳召其他證人。裁判官莫子聰押後案件至8月28日裁決。

案件編號:KCCC2691/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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