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男認持鉸剪入屋搶老婦逾萬元財物 官信犯案違本性 判囚4年8月
七旬獨居婦人到銀行提款後遭尾隨回家,五旬漢持剪刀指頸搶劫,一入屋更剪斷家內閉路電視機電線,搶走婦人內有近1.38萬元財物的手袋。五旬漢承認一項搶劫罪,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指,被告警誡下承認因欠債而搶走婦人手袋,並沒有意圖用剪刀傷害婦人,幸好他在使用受害人金錢前已被拘捕,所有涉案財物最終已被起回。張官接納他因財政困難走投無路才作出違背本性的行為,考慮他真誠後悔及認罪後,判監4年8個月 。
尾隨事主以鉸剪指嚇入屋搶劫
案情指,77歲鄭姓女受害人獨居於屯門翠寧花園某單位,她在2025年1月18日到附近銀行提取新鈔4千元以準備封利是。她把現金放入手袋後逛街並乘車回家,開閘時被告黃頌國從後以20厘米長剪刀指向鄭頸項,威嚇鄭入屋。黃進入單位後關門,發現客廳有閉路電視機,立即剪斷電線並要求鄭交出金錢。
鄭從手袋拿出現金1200元予黃,黃剪斷鄭頸上的手機掛繩,搶走其iPhone 12手機,再推倒鄭在地上,擸走鄭的手袋便逃逸。手袋內有5200元現金、兩張八達通、散紙包等財物,總值近1.38萬元。鄭呼救後由鄰居報警處理,接受治療後發現右中指瘀傷,左腳有觸痛。
生意慘淡財務壓力下反常犯案
黃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指出,他當日在屯門市廣場滙豐銀行流連,看到鄭提取現金後尾隨鄭回家,在鄭打開單位鐵閘木門後輕拍鄭背部並表示搶劫,黃獲現金1200元後認為鄭沒有交出她身上所有金錢,他要求鄭交出所有現金,否則會將她綑綁。他剪斷鄭手袋肩帶並搶奪手袋時令鄭跌倒在地上,他事後乘搭的士前往屯門市廣場,把他認為沒有價值的物品扔掉,他關掉鄭的手機並丟棄SIM卡,登上前往旺角的巴士隨後被捕。
辯方求情指,被告黃頌國現年51歲,過往沒有任何案底,他曾任職電腦技術人員,其後接收寵物善終服務公司營運,需借貸經營及裝修公司,惟裝修後生意慘淡,面對租金及員工薪金等財務壓力,才一時反常衝動犯案,他最終並沒有綁起受害人,沒有證據顯示他預謀搶劫,亦希望向受害人道歉。
法官張慧玲考慮到被告向在銀行提款的單身女士下手,跟蹤回家並使用剪刀向單身老婦搶劫,當中涉及使用暴力,他入屋剪斷閉路電視機電線,避免閉路電視拍下其外貌。他解釋其剪刀是他日常攜帶用來剪掉寵物死屍膠紙之用,張官接納他因財政困難走投無路才作出違背本性的行為,幸好警方在他使用受害人金錢前已作拘捕,所有涉案財物最終已被起回,考慮他真誠後悔及認罪後,判監4年8個月 。
案件編號:HCCC82/2026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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