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黄锦辉“红牌离场” 补选料耗9,000万公帑 修例“递补”一劳永逸?
立法会开局仅半年,便有人中途掉队,黄锦辉因醉驾事件辞任立法会,是新选制下首位因个人操守问题辞职的议员。黄锦辉自行执包袱,对立法会形象有止损作用,但又再次“打少一人”。对于补选与否,政界看法迥异,但普遍预料政府不会为一个席位补选,待明年特区政府换届后处理。亦有人提议应修例,在选委会界别引入类似港区人大的递补机制,悭水悭力。
《立法会条例》规定议席出缺后21天内需刊宪,选管会须在合理情况下依法安排补选,法例上只要任期多于4个月就可作补选。不过上届黄元山转跑道加入政府后,当局一直没有安排补选,议席悬空3年直至换届。





黄锦辉“红牌离场” 政府无诱因花钱办补选
2022年政府换届,4名选委界议员辞任加入热厨房,政府同年底安排补选,根据政府数字,补选共花费约9,000万元,主要包括租场、投票和点票站、员工开支等,黄锦辉就是透过这是补选首度跻身立法会。
对于补选,行会成员汤家骅近日指若条件允许,应尽量补选;但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认为,今次议员离职涉不当行为,倘再因补选议席花费公帑,会引起部分人不满,从而引起别有用心人士炒作。
另一行会成员认为,两种说法都无错,视乎从法制角度或政治后果出发,以政府过去处理手法,政治考虑通常占先。他指当年黄元山辞职,政府尚且不补选,今次黄锦辉自行“红牌离场”,政府无诱因为了一个议席劳师动众,以免招人话柄。
2022年补选赢家之一、新民党何敬康向笔者表示不用急于补选,可待明年政府换届再打算,若有人加入政府再一次过安排,更符成本效益;加上明年底港区人大换届选举,选民背景高度重叠,届时可协同处理。他说当年补选期间正值人大选举,部分界别的见面会可合并,选委先见人大候选人,再与补选候选人会面,“如果得几丁友,根本无可能召集到咁多选委出嚟”。
目前港区人大选举办法与选委界类近,采取全票制,排列总票数选出当选者,而港区人大倘出缺,会按未当选的候选人得票顺序依次递补。人大选举公布结果时,会一并公布最高票的3位落选人,进入候补名单。
有两名港区人大代表表示,立会直选与功能界别属单票制,不同候选人的代表群众不一样,未必适合直接递补,但选委界是全票制,最高票落选者亦有一定代表性。今次立会议席出缺来不及处理,但长远可考虑修例引入递补安排。

递补机制曾惹争议 惟政治环境已变
政府2011年曾提出立法会出缺递补机制,若有议员辞任将不作补选,由最高票数的落选名单替补(后来改为同名单下一人),当时为防止出现2010年反对派“五区总辞”的政治行动,但争议太大,最终只禁止辞职者半年内再参选。现时政治环境已截然不同,若能减省公帑,社会对谁人递补亦似乎无所谓,是否应考虑修例?
前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认为递补建议值得研究,尤其选委界席位较多,高票落选者亦有一定认受性,而现实上未必每次有议员出缺都能补选,若修例在下届议会起引入递补机制,可更有效填补空缺。但他提醒,人大与立法会选举是两个不同制度,行政上不能混为一谈,亦可能会有部分党派倾向培养新血参加补选,政府要仔细考虑利弊。亦有议员指,落选人在选举后可能已另有高就,是否愿意“后备入替”是疑问。
近日政圈谈论应否补选,不约而同称“少一个唔少”,其实背后也反映了另一个问题:立法会是否需要90名议员?
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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