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裁決:原住民所有權不適用於私人土地產權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最高法院維持了一項裁決,即不能在私人土地上宣布原住民所有權。聯邦政府表示,這項決定將對卑詩省的考伊琴(Cowichan)案產生影響。
聯邦最高法院拒絕受理一個原住民部落就紐賓士域省的裁決提出的上訴,這與卑詩省最高法院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考伊琴案裁決形成鮮明對比。後者對私有財產權的優先權提出了質疑。
加拿大原住民關係部表示,該裁決將為其他案件(包括考伊琴案)的辯論提供參考,並補充說「私有財產權至關重要」。
在紐賓士域省的裁決中,一名上訴庭法官在去年12月表示,宣布原住民對私人土地擁有所有權「將敲響與非原住民加拿大人利益和解的喪鐘」。
沃拉斯托基族(Wolastoqey Nation)曾尋求就該裁決提出上訴,但於周四被加拿大最高法院駁回。
原住民關係部長阿爾蒂(Rebecca Alty)的發言人表示:「已注意到最高法院決定不審理沃拉斯托基案。在該案中,法院裁定不能對私有土地宣布原住民所有權。紐賓士域省上訴法院的這項重要裁決將為其他案件的辯論提供參考,例如卑詩省考伊琴案。」。
發言人表示,聯邦政府將始終保護私有財產權。
「隨著考伊琴案上訴程序的進行,加拿大將提出所有法律上可行的論點來保護私有財產。」
發言人說:「與此同時,我們仍然致力於推進和解進程,並與原住民夥伴合作,以尊重和維護其權利、保障私有財產確定性和穩定性的方式來處理相關訴求。」
聯邦政府、卑詩省府,以及包括卑詩省列治文市在內的其他各方,正在就考伊琴部落案的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認定考伊琴部落對菲沙河沿岸一塊土地擁有原住民所有權,該土地包含省屬、市屬及私人土地。
該案法官於去年8月裁定,原住民所有權優先於私人業主的「永久業權」(fee-simple title),卑詩省《土地所有權法》(Land Title Act)中關於土地所有權「不可撤銷」的條款不適用於原住民所有權。
考伊琴案的裁決引發了人們對私人財產可能面臨風險的擔憂,儘管考伊琴部落表示,他們並未尋求對私人土地提出所有權的主張。
蒙特羅斯地產公司(Montrose Properties)是考伊琴所有權區域內最大的私人土地所有者,該公司正在尋求重新審理此案,稱其在最初的審判中被不公正地排除在外。
(圖:加通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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