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提交法案擬加重仇恨殺害女性和深偽色情罪犯刑期
【星島綜合報道】新的聯邦法案將把出於仇恨或殺害女性動機的謀殺定為一級重罪,並禁止未經他人同意傳播深度偽造的性愛圖像。
這項名為《保護受害者法案》(Protecting Victims Act)的法案涵蓋內容廣泛,長達158頁,旨在解決親密伴侶暴力問題並保護兒童。
該法案試圖兌現自由黨在2025年競選時做出的一些承諾,並沿用杜魯多時期備受爭議的《網絡危害法案》(Online Harms Act)的部分內容,該法案的雛形可以追溯到2019年。
司法部長弗雷澤(Sean Fraser,下圖)周二(9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我們有機會更好地保護面臨剝削風險的兒童,並解決針對婦女的暴力問題,包括可能致命的暴力行為。」
弗雷澤強調,目前法律存在「漏洞」,未能涵蓋深度偽造技術。周二提交的新法案C-16將把深度偽造技術納入法律範疇,並將最高刑期從5年提高到10年。
該法案將修改《刑法》,出於仇恨或伴隨親密伴侶控制或脅迫行為模式的謀殺定為一級謀殺。
根據CTV報道,在記者會前,一些不願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員解釋說,目前,如果謀殺並非預謀,犯罪者可能被判二級謀殺或過失殺人罪。
該法案還新增了一項罪名,將「脅迫控制」定為犯罪,並針對特定模式進行打擊,以便司法系統能夠在案件可能演變成致命事件之前進行干預。
弗雷澤表示:「僅僅在悲劇發生後懲罰作惡者是不夠的,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從源頭上預防暴力事件的發生。」
官員表示,加拿大的目標是「消除」基於性別的暴力,但他們並未詳細說明該計劃將如何實現這一目標。CTV記者詢問部長是否相信這項法案能夠達成目標時,弗雷澤表示,如果目標低於消除基於性別的暴力,「從一開始就注定失敗」。
據同一批官員稱,新法案沿用了舊版《網絡危害法案》的主要內容,即加強強制報告規則,要求網絡服務供應商在知悉其平台上存在兒童色情內容傳播時通知警方。新法案的適用範圍更廣,涵蓋了包括社群媒體平台在內的更多實體,但並未強制規定刪除這些內容的流程。
弗雷澤表示:「我們必須採取措施,更好地保護兒童的安全。越來越多的兒童在網絡環境中成長,現實世界和網絡環境之間的界線已密不可分。」他也表示,新法案並非「照搬」舊版《網絡危害法案》。
如果獲得通過,C-16法案還將恢復約十幾項先前被裁定違憲的強制性最低刑期。
政府官員表示,許多強制最低刑期已被法院推翻,理由是它們違反了《權利與自由憲章》中關於禁止殘酷和非常規懲罰的條款。官員們舉例說,在「R. v Senneville」一案中,加拿大最高法院推翻了對持有和訪問兒童性虐待和剝削材料判處的一年強制性最低刑期。
同時,該法案將賦予法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使其可以判處比強制性最低刑期更短的刑罰。
官員告訴記者,這將賦予法院「有限的自由裁量權」,以確保判決「符合憲法」,並解決因強制性最低刑期可能違反《權利與自由憲章》的保護條款,而非案件本身的合理性而被推翻的問題。
擬議的刑事騷擾罪修改方案取消了受害者證明其主觀上感到自身安全受到威脅的舉證責任,轉而採用客觀標準,要求執法部門和檢方證明一個理性的人也會感到自身安全受到威脅。該罪名還將進行現代化修訂,以確保納入現代技術,例如,如果受害者被電子追蹤。
C-16法案也旨在打擊法院拖延訴訟,減少中止審理的案例。中止審理意味著終止訴訟程序,不作出判決。該法案旨在透過要求法院考慮其他替代方案來減少中止審理的案例。
(圖:加通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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