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房主經營Airbnb受限起訴物業 結果適得其反須賠逾8千元
【星島綜合報道】一位卑詩省房主與分契物業公司發生爭議,向法庭提起訴訟索要數萬元,結果卻適得其反,最終不得不支付數千元。
根據卑詩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簡稱CRT)的訴訟記錄,這位房主聲稱該物業公司撤銷了她將自家睡房用作短租民宿的許可。
她向法庭申請命令,要求物業公司停止執行短租附例(bylaw),並賠償她的損失。她聲稱自己損失超過75,000元。
但物業公司否認了她的說法,稱並未同意她將睡房用作短租民宿,並稱其短租附例是有效的。此外,該物業公司也指控房主違反附例經營短租民宿。
在反訴中,物業公司要求房主支付20,000元的罰款。
據稱,該屋苑業主立案法團(strata council)早在2023年5月就通過了一項新附例,規定業主單位不得用作短期民宿用途,包括像Airbnb和VRBO這類的網站。
該附例最初規定短租民宿期限為6個月或更短,但在2024年4月進行修訂,將期限縮短至90天。
申請人的分契單位是一間與另一個分契單位共用的房屋內,有兩層樓。主層設有一間睡房和一間浴室,業主希望將此套房用於經營短租。申請人甚至表示,她購買該單位正是因為她相信自己能夠經營短期民宿。
在2023年1月與業主立案法團溝通中,法團秘書表示,業主可以經營短租,但需符合若干條件。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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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似乎接受了這些條件,並很快申請了營業執照,於2023年3月接管了該單位。她的第一位短租房客於2023年2月12日預訂,並於3月30日入住。
2023年4月19日,所有單位業主召開會議,討論了申請人的短租民宿事宜。
裁決指,該會議紀錄提到對「陌生人穿越我們的物業,經過我們的睡房和客廳,並且可以在任何時間窺視我們的浴室」的擔憂,以及一名業主報告了對私隱和安全的影響。業主們因此討論了一項擬議的短租附例。
市政府於2023年4月24日暫停了該業主的商業牌照,因為她未能提供物業管理公司批准她進行短期出租的信件。
反短租附例於2023年5月獲得通過,但其他業主投訴稱,申請人仍在她的柏文單位內接待短租房客。而她的一些房客是透過Airbnb預訂的。
2024年1月,業主立案法團致函申請人,表示將對其違反附例的行為每日處以最高1,000元的罰款。2024年2月,業主在律師的陪同下出席了業主立案法團的聽證會。會上,她被告知將面臨20,000元的附例罰款。
仲裁庭審查了該業主立案法團剝奪業主經營短租的權利是否構成嚴重不公,並最終認定業主立案法團並未對她有不公平對待。
由於業主立案法團只能證明部分短租情況,仲裁庭裁定其應獲得8,000元的賠償,而非最初索賠的20,000元。此外,仲裁庭也裁定,命令業主不得再違反物業附例。
最終,業主被勒令支付8,778.47元,用於支付違反物業附例的罰款和仲裁庭相關費用。
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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