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惡夢‧系列報道五之二】被勒令24小時搬走 專訪兩港女租客如何捱過停水停電6天?
【星島記者王婷、胡智豪報道】大熱天時在沒有水電供應、無法返工、生活環境惡劣的困境中,兩名來自香港的新移民年輕女子已捱過六天。她們被房東、發展商與執法部門多方拉鋸,成為磨心,隨時面臨被驅逐的威脅。一場突如其來的糾紛讓她們身心俱疲。
24小時內離場的通牒
星島昨日報道,兩名來自香港的新移民女子在多倫多愛靜閣地區租住一個單位,租期由今年4月底至明年4月底,已繳交5個月按金。兩人原本生活安穩平靜,不料遭遇突如其來的逼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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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當天,她們突然接獲房東轉發的發展商通知,要求她們在翌日下午4點前搬離單位。這道「限時24個鐘」的通牒,令兩人措手不及。翌日,有自稱發展商代表闖門威脅換鎖。8月1日開始,單位遭更換一道大門鎖,並被切斷水電供應。
同日,發展商代表的物業管理公司於大門張貼《違例侵佔通知》,指她們二人現正非法佔用單位。8月2日,多倫多市政府執法官員上門並發出緊急命令,要求單位恢復水電,惟至8月7日仍未執行。
據悉,事件涉及該單位尚處樓花「臨時入伙」階段,業主尚未完成正式交易手續,卻已將單位出租。租客並對此毫不知情,遂被捲入權屬爭議。
斷水斷電的困境:生活變「露營」
自8月1日起,兩人居住的單位完全無水無電。單位原為三層柏文,兩人租住其中二層, 居住條件理應良好,如今卻形同露營。
星島記者走進這間原本光線明亮、窗外風景宜人的柏文,映入眼簾的是遍地雜物一片狼藉,活動空間狹窄。由於無法使用電器、無水沖洗,屋內瀰漫著難以言喻的氣味。在多倫多30度的高溫下,沒有冷氣和通風設備,室內異常悶熱。
第一道門現時已遭人更換門鎖,兩位交了租的住客陳小姐沒有鎖匙,因此平時屋內務必有人留守。進門後,首先是一條長長的樓梯往上行。沒有光時,樓梯一片漆黑。平時,保安人員和發展商代表會走過這道樓梯,來到她們的第二道門口,「勸諭」她們離開。而她們,會在這第二道門口用鞋櫃堵住門,隔門對話。
經過漆黑的樓道,來到二樓的起居室門口。原本她們平常在三樓兩間臥室睡,而在二樓日常起居。
入到起居室,大門左手邊是廁所,右手邊是間洗衣房,過道之後可見一個長方形的大廳連開放式廚房。
廚房配備齊全,客廳迎面亦開有兩扇大窗,其中之一是落地窗,窗外可見樹影婆娑,景色優美。全屋陽光充沛。如果不是突然的逼遷,這裡原本是非常寫意的生活。
現如今,洗衣房不可能運作,洗手間亦不可能有水。
兩名女生將床褥搬到客廳打地鋪。床褥同沙發佔據客廳大部分,其他零碎的角落則堆放著朋友們聞風擁來接濟的包裝食物和大量瓶裝水,要找到落腳地都殊為不易。
電爐自然也不能運作,她們用一個手提石油氣爐取代,上面殘留著一個湯碗。
散落一地的是大量的瓶裝水。這些水可以飲用,亦作日常沖洗之用。
「現在就當自己在露營。」陳小姐苦中作樂地說。不過,問到沖涼問題,她們要麼去朋友家,要麼去健身房,輪流解決。
起初她們靠點蠟燭捱過夜,但很快,手機亦無電。無電,真的同全世界斷聯。
隨後,一部通常是汽車用的12V水發電池,這看來不太安全的臨時發電機成為她們維持基本生活的「救命稻草」,讓她們能煮飯、充電和保持WiFi網絡通訊。
至於其他家電,已然無法顧及。
單位內兩部雪櫃內的食物估計早已腐壞,她們苦笑:「這個雪櫃我都唔敢打開。」
平時她們的食物只有靠外賣,也有朋友接濟或自己簡單煮食。但其實,外賣太貴,朋友支援難持久,而自己煮食就要面臨無水沖洗及產生味道的問題。
在斷水斷電踏入第7天的日子裡,兩位女生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苦撐。
上門威脅與警員介入:誰是「非法佔用」者?
她們並非沒有退路,律師曾建議她們先搬到酒店,產生的費用可以日後追討。但她們選擇留守,不只是為了金錢上的賠償,更是為了維護自身的權利和尊嚴。
逼遷行動遠不止於斷水斷電。陳小姐稱不時有人上門,試圖更換門鎖,或是「勸諭」她們離開。兩位陳小姐於是用鞋櫃頂住第二道房門,隔門與對方理論,並要求他們出示證件和姓名,但遭到拒絕。事發至今,第二道門口尚未被闖入。
陳小姐亦指,不僅市政府出示了緊急令,其實地方警察對此事件亦有了解。
8月5日晚間7點左右,一批多倫多警察突然上門。由於報案方聲稱單位遭「非法侵佔」,警方最初態度強硬,要求兩人開門。陳小姐開門後,冷靜出示文件、律師聯絡方式,並提及市政府發出的緊急命令,警方才了解詳情。當晚亦有警官出動,在場停留逾一小時。警方雖然沒有權力強制恢復水電,但仍勸籲物業方,應遵守市政府的緊急指令。
對此,陳小姐無奈地表示,即使有市政府發出的緊急命令,對方依舊我行我素,讓她們深感不安。她們擔心,一旦離開,財物可能會被破壞。
「我而家為咗道氣,你唔好咁樣搞我搬屋。」其中一位陳小姐說。她們希望透過法律途徑,使對方坐下來理性協商,但認為發展商至今態度強硬,不給任何商量空間。
陳小姐提及知悉發展商是想要拿回單位,但,她們亦並非為了金錢而停留。
房東失聯,租客進退兩難:一場關於「尊嚴」的抗爭
事件另一關鍵人物為未完成交易的房東。陳小姐她們有逾萬押金在房東處。陳小姐指,房東聲稱可以給賠償,即是給回她們的按金。但每次都是要求她們先搬走。「我們找房東,房東不肯接電話,只是單方面發出一些訊息。我們叫房東給我們錢,但房東卻說,你搬屋那天我就給你。 」
她們指,房東總是叫她們先搬走,還反問她們,為何不搬走。甚至對她們說,交房後要驗房,如果無問題、會退按金給她們。
陳小姐認為,房東基本不願意承擔身為業主的責任。現時,她們已交由律師跟進房東問題。
面對逼遷,兩位年輕小姐的處境陷入進退兩難。
「我們不是想特意跟他(發展商)作對,」陳小姐強調,「我們都很想可以用一個很平和的方法來解決這件事。」
然而, 「我今晚走不走,我自己都不知道。你問我什麼時候搬走?我也答不了你。但他們這樣做,一天一遍(上門逼遷),我都真的計劃不到。」
這宗事件也給多倫多市民敲響警鐘,陳小姐呼籲大家在租樓前務必查明業權,以免墮入法律灰色地帶的陷阱。
陳小姐目前已經由律師將此事入禀安省業主和租客仲裁委員會(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 LTB),並希望委員會從速開審此案。
兩位陳小姐的訴求是,1.恢復水電與交還鎖匙;2.索取臨時住宿費與精神損失賠償;3. 要求LTB裁定雙方租務關係是否成立,並釐清是否可追討其後租金差額。
陳小姐的律師代表於8月6日透露,市政府執法官員當日再次與發展商商討,明確要求對方於當晚之前恢復單位的水電供應,否則當局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唯截至發稿前(8月7日傍晚),單位水電仍未恢復。
兩位陳小姐關於權利的抗爭,仍在繼續。
(圖片:星島記者) T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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