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福音】多倫多新附例生效 禁「裝修」為名惡意逼遷
【星島綜合報道】多倫多市一項旨在防止「翻修驅逐」的新附例(Rental Renovation Licence Bylaw)今日正式生效。根據新規定,房東在進行任何需要租戶搬離的修繕或裝修工程前,必須先取得市政府批核的租屋翻修許可證。
市政府表示,此附例的目的在於保障租戶免於遭受以「裝修」為名的惡意逼遷,這種行為在過去數年間屢屢發生,房東借翻修單位名義迫使租戶搬遷,實際上卻在事後大幅調高租金再出租。
根據新制度,所有欲申請翻修許可證的房東必須事先告知租戶計劃內容,並就租戶的臨時居所或補償方案達成共識。即使租戶打算在裝修完成後返回原單位,房東仍需申請此許可。
房東一旦向租戶發出終止租約的通知後,須在七日內向市府提交租屋翻修許可申請,否則將被視為違規。
市府強調,如租戶懷疑房東沒有遵守相關規定,可立即向市府檢舉。
(圖:CTV News)T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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