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善的她因酒駕「殺死了」自己男友 受到法律嚴懲⋯⋯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卑詩女子因酒駕撞毀一輛皮卡(pickup truck)車,並導致男友喪命,被判處兩年監禁,最高法院法官周五(25日)表示此舉旨在震懾其他酒駕者。
據TIMES COLONIST報道,46歲的曼恩(Tanya Mann)此前曾承認,在2019年的撞車事故中因酒駕致人死亡,39歲的Joseph Cruickshank在車禍中喪生。
周五在那乃磨(Nanaimo)舉行的曼恩量刑聽證會上,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貝爾德(Robin Baird)獲悉,曼恩與Cruickshank是室友,兩人於事發前兩個月開始約會。
2019年10月29日下午4點45分左右,兩人一起喝了酒,開著福特F-150共赴晚餐,坐在駕駛座的曼恩失去了對卡車的控制。
根檢察官帕奇(Jody Patsch)宣讀的事實陳述指,車輛駛入碎石路肩,然後轉向對面車道並衝出道路,其後卡車撞上了乘客側的三棵大樹後翻車。
Cruickshank因頸部骨折和顱腦出血當場死亡。
事發時,曼恩在黃點路(Yellow Point Rd.)靠近希爾路(Hill Rd.)的限速為每小時60公里區域,以超過每小時90公里的速度行駛。經檢測,她的血液酒精含量約為法定閾值的兩倍。
帕奇說,曼恩告訴旁觀者,是她殺死了自己朋友,並表示她喝醉了。在被救護直升機送往醫院途中,曼恩一再表示她不想活了。
每天都在悔恨中度過
該案原定於2023年底開庭審理,但因調查人員住院無法作證而延期。審判被重新安排在一年後,但在審前會議期間,曼恩的律師表示她打算認罪。
曼恩周五在庭上表示,言語無法形容她對導致Cruickshank死亡的感受。
「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懲罰比我每天的悔恨更嚴重。不過,我願意接受法庭認為合適的任何判決,」她說。
檢方要求判處兩年徒刑和五年駕駛禁令,而曼恩的律師希茨(Scott Sheets)則建議,判處18個月的緩刑和兩年駕駛禁令。
貝爾德承認曼恩的悔恨及其行為對她的生活產生深遠影響,稱她是「一個非常富有同情心的人物」。
「我知道自從那件事發生以來,你每天都在想這件事。我知道你立刻就後悔了。你告訴急救人員,你殺了你最好的朋友,你自己也不想活下去了。」
然而,貝爾德表示,必須記住,事故發生在白天,在一條交通繁忙的高速公路上,幸運的是沒有其他人死亡。
他稱這起車禍是「本省所有使用公路使用者的噩夢」。
雖然法官相信曼恩絕不會重蹈覆轍,但就認為對她的判決必須足夠嚴厲,才以阻止其他人酒後駕車,讓司機們意識到,這樣的判決可能會徹底改變他們的人生軌跡。
他判處曼恩兩年有期徒刑,隨後禁止駕駛兩年,並表示這是他所能做出的最低刑罰。
「我很抱歉,你不得不經歷這樣的事情。」
貝爾德拒絕向曼恩索取DNA樣本,稱這表明他相信她不會再次陷入法律麻煩。
「我知道你會成為一名模範囚犯,並會盡快獲釋。祝你一切順利,」貝爾德說。
圖:TIMES COLON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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