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膠帶封通風口造成安全隱患遭下驅逐令 柏文房客不服
【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一宗房東與房客之間的驅逐糾紛,於本月一路訴至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法官裁定住宅租務審裁處(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RTB)需要覆核該案,因為仲裁員審理時程序不公。
法庭文件指出,糾紛的焦點是房東試圖驅逐住在溫哥華市中心一間柏文的房客。房東聲稱,該房客存在許多問題,包括她用膠帶遮住了房屋的通風口,阻礙建築物內的空氣流通並造成安全隱患。
但租客否認在廚房和浴室通風口貼膠帶,聲稱該膠帶是房東貼的,並指房東未能對租賃單位進行必要維修和補救,拒絕解決她關於香菸煙霧的投訴等。
RTB裁決員指出,房東與房客的關係十分緊張。房東於2024年秋季向房客發出了3份驅逐通知,其中一份是當面遞交,一份是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第三份則透過掛號信發出。
但3份通知提及的日期並不相同。
房客於10月9日提出了異議,亦即對最近一次通過郵寄送達、在10天內遷出的驅逐通知。
但RTB仲裁員審理此案時指出,她對驅逐令提出異議的時間已經太遲。RTB的理由是,從第一份驅逐通知算起,到10月9日時,10天期限已經過去了。
仲裁員建議租戶和房東就雙方都方便的搬出日期達成協議。
「這取決於你,」仲裁員說。「你希望房東給你住到月底的機會,還是希望房東做出有可能讓你提前搬走的決定?」
仲裁員於11月6日作出裁決,執行雙方在RTB聽證會上達成的和解,並下達佔有令,迫使申請人(租戶)於年12月1日搬離租賃物業。
然而租戶將此事訴至卑詩最高法院,認為RTB聽證會不公平。
法官表示同意,並稱仲裁員提到了兩個可供她選擇的方案——確定搬出日期或向房東發出佔有令,這樣她就可以提前搬出。但仲裁員沒有提到第三種選擇:她(房客)可以請求仲裁員延長爭議的截止日期,准許她於10月9日提交的申請有效。
法官寫道:「直到聽證會舉行,申訴人才意識到自己已經錯過了提交爭議的最後期限。」「仲裁員告訴申訴人她只有兩個選擇,這是不準確的。」
法官發現租戶是在脅迫下達成搬出和解協議的,因此案件將被發回RTB進行另一次審理。
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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