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男子欠人40多萬元 卻將獨立屋以一元錢轉售兒子 可以嗎?

【星島綜合報道】那乃磨(Nanaimo)一名華裔男子與妻子以一元的價格,將價值50萬元(現值100萬元)的房屋所有權轉讓給兒子,遭到其欠下436,000元債權人的質疑。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華裔男子黃海(Hai Haung,譯音)和他的妻子以一元的價格將當時價值50萬元的房屋所有權轉讓給兒子後,被黃海欠下436,000元的男子對其動機存疑。

2018年,陪審團裁定是黃毆打了何健(Jian He,譯音),導致何健的耳膜穿孔及遺留「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簡稱PTSD),黃海被判賠何健上述金額,但直到本周,何仍未拿到錢。

本周三(10日),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法官裁定,黃將目前價值100萬元的房屋轉讓屬於欺詐性轉讓。

法官貝爾德(Robin Baird)駁回了黃有關這筆交易屬合法的說法,黃稱根據「中國習俗」,父母在孩子結婚前將所有財產轉移給他們,以便孩子「照顧他們,直到他們去世」。

貝爾德說,「我不相信未經證實的說法,即父母將所有資產轉移給子女是中國的習俗,特別是當父母相對年輕,並且未披露原因而聲稱沒有收入來養活自己時。」

「在民事訴訟期間,已經明確確定黃先生面臨重大財務責任,這一時機非常可疑。」

根據貝爾德的判決,兩人之間的官司可以追溯到2013年8月,當時黃毆打了何健,黃後來聲稱這是自衛。

何建其後提起訴訟,該案經法院審理,最終於2018年2月結束。陪審團裁定黃海須賠償何436,768.76元(外加費用)。

「判決返回後的第二天,(何建的)律師……對該房產進行了土地所有權調查,」貝爾德寫道。

法官指,律師發現該物業在訴訟期間基於「自然的愛和感情」,以一元的價格完成所有權轉讓。

根據裁決,黃某從未支付其欠何建的賠償金。這名五十多歲的失業男子聲稱,他和妻子在經濟上完全依賴他們39歲的兒子。

法官寫道:「我沒有得到任何解釋。」

「(黃)說他沒有收入、儲蓄或投資,他不能否認這筆轉讓的作用是將他唯一有價值的資產送給了兒子。」

結婚前提不成立

為了確定房屋轉讓是否可疑,貝爾德回顧了2016年導致房屋轉讓的情況。

法官表示,黃「在2016年7月中旬,即轉讓前3個月,收到明確通知,所提出的指控……很嚴重,如果事情不按他的意願發展,他將有義務支付……巨額賠償金。」

儘管如此,黃和他的妻子聲稱,鑑於兒子即將結婚,房屋轉讓是合法的。

「(他們說)中國習俗要求父母在兒子婚禮前將所有財產轉移給他,……孩子即使結婚後,也應該繼續與父母住在一起,以承擔家庭財務和支付所有家庭賬單的責任。」貝爾德寫道,

法官表示,雖然黃的兒子與一名來自中國的女子訂婚可能是真的,但「在房屋轉讓6個月左右,這對情侶就分手了,且沒有和解。」

「沒有婚姻,」貝爾德寫道。

法官因此得出結論,房產轉讓的目的是剝奪何建「在攻擊訴訟成功的情況下,獲得合法的追債救濟」。

儘管貝爾德做出裁決,卻認定法律規定房屋轉讓仍然有效。

但他表示,何建可以登記針對該財產所有權的判決,這意味著他應該能夠收回債務,就好像黃仍然是所有者一樣。

圖:B.C.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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