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政府推出新法例 公寓業主更易要求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政府推出新法例,令到分契物業業主更容易要求在居住的地方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
新法例概述分契物業業主要求安裝電動車充電站的程序,以及訂明分契物業法團作出回應的時間表。同時,新規例容許分契物業法團授予業主特權,獨家使用屬於共用資產土地上的一個停車位,使用期可長達五年,前提是停車位上安裝了電動車充電設施,並且是因應業主要求而安裝的。
此外,分契物業法團必須獲取一份電力規劃報告 (Electrical Planning Report,EPR),這份報告將有助分契式大樓未來提升或增強其電力系統,例如:轉換使用熱泵和安裝冷氣設備,以及幫助處理住客在電動車充電方面的要求。單位數量少於5個的小型分契屋苑可豁免有關EPR的要求。
EPR內容必須涵蓋多方面的資料,包括:現有建築物電力容量、最高需求水平、後備電容量、預測未來電力需求、電力發動系統列表 (包括電動車充電站),以及有關如何管理電力容量和需求的建議。政府將透過官網提供更多有關EPR要求的資訊。
卑詩省府將於未來幾年分階段實施EPR要求。位於大溫區域、菲沙河谷區域及首府區域 (不包括Gulf Islands) 的分契物業法團,須於2026年底前取得EPR。至於其他區域的分契物業法團則須於2028年底前獲取EPR。這些法規更促使《22號法案》 (Bill 22),即2023年春季推出的《分契物業修正案》 (Strata Property Amendment Act) 其餘部分正式生效,也就是將通過有關安裝電動車充電設備的部分決定投票門檻,由四分之三下降至超過半數。
《分契物業法例》支持卑詩省的《潔淨卑詩通往2030年路線圖》 (CleanBC Roadmap to 2030) 工作,以確保在2035年後銷售和安裝的新空間和熱水設備均符合100%能源效應的標準。
新規例於2023年12月6日起生效。
房屋廳長柯議倫 (Ravi Kahlon) 說:「缺乏電動車充電設施不應成為一種障礙,影響人們購買或租住分契式單位,因為對於一些人來說,這是較能負擔的居住選項。政府正確保居住在分契式單位的居民擁有一個申請電動車充電站的程序,並幫助分契物業法團規劃和管理大樓的電力容量。我們正研究處理未來需求,應對氣候變化,並建立一個低碳的卑詩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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