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法院裁定兩華裔永久居民須繳600萬元外國買家稅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維持卑詩省政府對兩名永久居民徵收外國買家稅屬正確,兩人在2018年支付3千萬元購買了本拿比的一幢柏文,為此需繳納600萬元外國買家稅。

據CTV報道,編號公司之一,1164708 B.C. Ltd.於2018年8月以3,000萬元收購了位於本拿比威爾遜道(Wilson Ave.)5978號的一幢38個單位的四層柏文大樓。該編號公司繳納了141.8萬元的物業轉讓稅(Property Transfer Tax,簡稱PTT)。2020年12月,省財政廳通知該公司,它還需要繳納600萬元的外國買家稅,因為註冊所有者是應稅受託人,受益所有人是外國公司。

該物業被1164708 B.C. Ltd.收購時,其唯一股東和擁有人是2015年註冊成立的環球鼎業資本有限公司(Global Dingye Capital Ltd.),而環球唯一股東為中國南京鼎業投資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China-based Nanjing Dingye Investment Real Estate Group Co. Ltd.)。

南京鼎業的大股東是陳麥林(Chen Mailin,譯音)和小股東勇永金(Yong Yongjin,譯音),兩人自2009年8月起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陳也是開發商中華投資(加拿大)有限公司(Chunghwa Investments (Canada) Co. Ltd.)的負責人,該公司是列治文渥列治大橋(Oak Street Bridge)附近的橋港中心(Bridgeport Centre)商業開發項目的幕後擁有人。

法官威爾遜(Steven Wilson)於9月22日審理此案,並於10月24日做出裁決。

陳的律師辯稱,根據《物業轉讓稅法》(Property Transfer Tax Act),這些公司不應被視為外國公司,因為它們最終由永久居民陳麥林控制。

不過,威爾遜表示,相關法律對「受控」的法律定義「將不可避免地得出這樣的結論:南京(鼎業)是一家外國公司,因此環球公司和申請人(1164708 B.C. Ltd.)也是外國公司。而威爾遜道5978號是以申請人的名義購買的,因此需要繳納額外的物業轉讓稅。」

威爾遜表示,稅法已頒布,並最終得到了卑詩省上訴庭的支持。「通過向外國購買者徵收額外稅款,來解決該省某些地區缺乏經濟適用房的問題,以減少需求。」

「儘管我接受請願者的意見,即立法機關無意向陳先生等人徵收額外的(物業轉讓稅),但重要的是要認識到,陳先生沒有義務繳納這筆稅款。在這種情況下,稅款應由申請人繳納。」

威爾遜的結論是,稅收評估「只是陳先生及其公司選擇如何建構其事務的結果。因此,雖然從陳先生的角度來看,這個結果無疑是可以避免的,但這並不是一個荒謬的結果。」

陳先生曾是養鴨戶,後來成為中國的旅館和建築大亨,並被任命為南京市政協委員。

2014年底,陳以近5,200萬元收購了科技巨頭馬特里克(Don Mattrick)位於西格雷岬(West Point Grey)的豪宅。

法官維持600萬元外國買家稅單有效。

圖:谷歌街景

V6

訂閱星島網singtao.ca電郵快訊,每天可收到最快新聞資訊: https://www.singtao.ca/subscribe/singtao.php

>>>訂閱CCUE YouTube 頻道,查看更多吃喝玩樂、生活資訊影片。

【看星島*知天下】請立即下載「星島新聞(加拿大版)」App:
iPhone:https://apple.co/2IBi812
Android:https://bit.ly/2Pe8anu
share to we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