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租客糾紛在所難免 華裔房東認為卑詩法律無保護其利益

【星島記者王弘樹報道】卑詩省租盤市場火熱,特別是在大溫地區,租客維權事件時有發生。政府也頒布了一系列政策,旨在防止房東驅逐租客或任意漲租,以保障租客的利益。然而,有些華裔房東認為,政府在保護租客的同時,忽視了他們作為房東的權益,這使得租客與房東之間的矛盾更加尖銳。這種情況只會讓房東擔心遇到租霸,進而不願再出租物業,這導致租賃市場供不應求的現象加劇。
大溫華裔港人C先生(化名)接受《星島網》訪問時表示,自己在大溫地區有數個物業,在2021年將位於三角洲獨立屋出租,為期一年的固定合同(俗稱:死約),其後變為month to month形式出租,租金為3000多元,自己當時則居住在本拿比的柏文中。
由於C先生喜歡城郊,於是又從本拿比的柏文公寓搬到白石鎮租單位居住,並計劃在2022年底,即三角洲獨立屋的一年「死約」期滿後,搬回三角洲自住,並提前兩個月與三角洲住所的租客發出通知,告知租客需要提早找房子進行搬遷,但租客卻拒絕搬走。與此同時,租客亦去信宅租務審裁處(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RTB)投訴,RTB最後認為C先生有其他居住選擇,裁定租客毋須搬走,所以租客有權日後就不斷發出2個月的搬遷通知提出異議,這意味著C先生收回房子自住的機會遙遙無期。
「我已經讓中介通知租客提前兩個月搬遷,但租客卻以外面租金太貴、上班不方便,甚至聲稱要買房後再搬走等理由,拒絕搬走。三方在電話聽證會上,租客突然提出願意每月多支付400元租金,稱希望簽多一年固定合約,但是我不同意,因為我的初衷由始至終都不是為了加租。然而,我收回單位純粹是為了自住,而非為了漲租,但仲裁員主觀地認為我要加租而趕走租客。RTB最終裁定我不能收回單位。我感到非常無奈。」C先生表示。
根據C先生向記者提供的租約顯示,租客於2021年10月租住了他位於三角洲的獨立屋。C先生聲稱在「死約」期滿後,已提早兩個月通知租客他將收回該單位。C先生說:「我也理解若租客在聖誕假期前後搬遷可能非常麻煩,租房中介建議我給予了更多寬限期,以便他們尋找新住處或搬遷。然而,現在已經是2023年5月,已經過去了近半年,但他們仍然不肯配合並向RTB投訴。」
對於RTB的裁定,C先生最後補充表示:「我理解租客的處境,他們有上訴的權利,此事中沒有任何錯,問題在於RTB的仲裁不公平。我按照法規提前兩個月通知租客收回單位,並對RTB對房東的有罪假設和忽視我的權益,我感到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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