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請外傭如「開盲盒」 當局拒設試用期被嫌保守
香港中產家庭的煩惱,除了交稅多但福利少、供樓養車負擔沉重之外,一提到聘用外傭遇上各種的不如意,甚有共鳴。昨日有立法會議員提出質詢,關注政府會否研究在外傭合約中引入法定試用期,但政府表明無意額外設立試用期條款,亦會保留僱主須支付旅費等規定。不過有議員直言,隨時代變化,外傭生態與數十年前已明顯不同,現時法例對僱主保障不足,質疑政府取態略嫌保守。
外傭僱主三大恐懼:借錢、跳工、隱瞞身體狀況
在港外傭多達38萬人,固然有重要社會功能,釋放婦女勞動力,但近年部分外傭行徑屢被詬病,工作態度欠佳只算「小兒科」,最麻煩問題有三種:用僱主地址胡亂借貸、跳工,以及隱瞞身體狀況。其中借貸問題政府去年已修例,相信情況會有改善,但後兩者仍是僱主最頭痛的事,尤其若外傭來港前隱瞞身體狀況,來港到任後突然告知懷孕或患癌,喪失相當部分的家務勞動能力,做不到聘用要求之餘,反過來僱主要倒貼照顧,終止合約又隨時惹上歧視官非。





政府未完全關上大門 惟提醒試用期「雙向」
針對跳工問題,民建聯郭芙蓉昨日大會上質疑,一旦遇上外傭跳工,僱主便會即時損失幾萬元中介和機票費用,外傭違約等同「零成本」,僱主往往不獲補償。勞福局局長孫玉菡指,目前實務守則已經禁止中介通過向外傭提供金錢,誘使其提前終止合約。
不過郭芙蓉會後向筆者指,中介慫恿外傭跳工不一定用金錢利誘,二來就算違規也難以舉證,對僱主而言非常折騰。她認為,目前最大問題是僱主聘請外傭如「開盲盒」,若外傭到任後「貨不對辦」、行為不當,甚至單純當作來港旅行而「博炒」,僱主毫無保障,中介公司又毋須負責。「聘請外傭本身是想付錢解決問題,最後可能反而變成製造問題,承受背後一切經濟壓力,已收過許多類似個案。」她認為政府取態仍略嫌保守,政策需再作檢視。
孫玉菡對試用期議題並未完全關上大門,只提醒試用期是雙向,僱員同樣可以「即走」,而當所有可能性都想好,如果都值得做,政府願意考慮。
提出質詢的進出口界議員鍾奇峰指,外傭市場生態過去數十年已有翻天覆地變化,過往外傭來港為賺錢養家,工作數十年直至退休十分常見,但隨時代發展,外傭也「越來越醒」,來港可能單純為短期打工賺錢,有一定儲蓄後便會回鄉尋求其他發展,甚至有個別人士存心借條例漏洞刻意跳工。他指本港雙職家庭多,對外傭育兒的依賴性甚高,現行政策對僱主保障明顯不足,但樂見當局仍願意討論試用期議題。
他又指,增設試用期對外傭、中介及僱主三方均有好處,而中介對於個別外傭不良行為,也要負有一定把關責任。他透露昨日提出質詢後,有朋友私訊他,「請咗個外傭一個月就發現佢偷嘢,種種原因舉證困難無報警,但向中介投訴對方又唔認有責任,結果要自己賠錢賠機票請佢走。」這些問題普遍程度,當局已不得不正視。
外傭政策自1970年代發展至今已半世紀,「姐姐」們對香港社會的貢獻值得肯定。但時代在變,外傭、中介公司與僱主三方的權力互動也會變化,尤其考慮到很多僱主家庭本身並非富有,同樣是需要保障的群體,更務實做法是隨當下現實需要,制訂合適的保障政策平衡雙方權益,杜絕不良行為。
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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