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丹麦探讨两极化社会下的转聘制度 毛乐礼:大律师“不可拒聘原则”是维护法治关键
香港大律师公会代表团在丹麦出席国际律师协会(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简称IBA)2026年会,主席毛乐礼获邀在一场专题研讨上担任讲者,表示大律师秉持“不可拒聘原则”,是维护法治的关键,保障每一位市民都得到独立、专业法律服务,享有公平审讯权利。他表示,大律师转聘制度 (即当事人先聘请律师,再由律师委托大律师)在社会两极化或遇上一些不受大众欢迎的案件时,更能确保当事人不会因个人背景、案件性质等,难以获得法律代表。
毛乐礼﹕大律师履职抗辩不应受到攻击
哥本哈根时间星期三(7日)举行的一场专题研讨,以“转聘大律师制度在两极化及民粹主义盛行时期的角色”(The role of referral lawyers in a time of polarisation and populism)为主题,毛乐礼获邀担任主讲嘉宾之一,他指大律师经律师转介案件的做法,是普通法制度的重要一环,亦是香港法治稳健的重要基石,大律师与律师分工明确,大律师不会直接接触客户,可以保持客观独立,专注法律研究,大律师按“不可拒聘原则”为当事人抗辩,不是私人利益,而是履行维护司法公义的职责,是公众利益,不应因此受到无理攻击。
毛乐礼表示,外界倘若因案件而向持份者施压,这不仅涉及施加于相关个人的压力,还包括这种压力可能对律师产生的“寒蝉效应”——即当律师考虑其职责,是否要为任何有代理需求的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可能会因此产生顾虑。毛乐礼认为务必密切关注这一点,因为压力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往往具有相当隐蔽的性质。





国际律师协会选址香港12月办亚太区域论坛
研讨会由英格兰及威尔斯大律师公会(Bar Council of England and Wales)前主席汤恩德席(Sam Townend KC)主持,该会的现任主席布莱姆洛(Kirsty Brimelow KC)、苏格兰辩护律师公会(The Faculty of Advocates)会长邓禄普(Roderick Dunlop KC),及来自澳洲的国际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事务委员会(Bar Issues Commission)秘书长兼司库麦克劳德 (Fiona McLeod AO KC)参与。几位讲者也强调,大律师代表一个当事人诉讼,并不等于同意那个当事人的行为及想法。布莱姆洛表示,部份参与一些跟人权有关的案件的大律师,被指为“左翼律师”(Lefty lawyer),她不同意这种标签,强调律师不是客户,要维护的是当事人有被律师代表的权利。
总结哥本哈根之旅,毛乐礼表示国际律师协会一直是香港大律师公会的重要合作伙伴,他又预告协会将于今年12月再度选址香港举办亚太区域论坛,公会除了作为首席赞助机构,他届时与公会副主席薛日华亦将以东道主身份发言,反映公会支持国际法律交流,不遗余力。





三新晋大律师出席国际会议眼界大开
三位新晋大律师随团交流,形容行程紧凑充实,令他们眼界大开。朱柏陵指香港大律师的执业本质具有强烈地域性,年会提醒他要将眼光放得更远,未来会致力在国际舞台推广香港法律专业及分享诉讼实务见解,连接世界。陈奕匡表示在年会期间与家事法等专家深入交流,比较跨境跨国资产追讨和证据搜集的合作与难题,坦言受益匪浅。叶兆芝表示,每天在不同会议也学到如何运用人工智能提升执业效率,与人工智能共存,避免人工智能取代律师在社会上的角色。
公会行政总裁赵丽如则在丹麦国会大厦,与全球30多位不同法律专业团体的行政管理人员开会,探讨大律师或律师在保障基本权利的角色,以及其他共同面对的议题。国际律师协会年会星期五结束,明年的年会在新加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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