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民间烟花”多处违法燃放 游乐场变花火大会
昨日(25日)中秋佳节,市民外出赏月团聚之际,网上接连流传多段怀疑非法燃放烟花及“煲蜡”的影片。其中一段拍到公路旁突然升起十多响烟花;另一段则显示大批市民带同小童,在游乐场内近距离观看烟花。另有市民在将军澳宝康公园发现数名孩童疑在无成年人看管下“煲蜡”,险象环生。
公路旁连放十多响烟花
Facebook群组“大埔 TAI PO”昨晚约11时流传一段长约6秒的影片。从画面可见,拍摄者身处一辆行驶中的汽车,公路旁的夜空突然有十多响烟花接连绽放,红、黄光点在漆黑夜空散开,格外耀眼。












帖文未有交代拍摄日期及确实地点,亦无法仅凭画面判断烟花从何处发射。帖主批评:“𠵱家连中秋都可以放烟花。”不少网民留言慨叹类似情况并非首次发生,有人称“不嬲都有”,亦有人讽刺“想点玩都可以”。
由于烟花疑在公路附近施放,火花及碎屑一旦跌落行车线,不但可能引起山火或烧着杂物,也可能令驾驶者受惊、突然煞车或分神观望,增加交通意外风险。
大批男女带童观看“非法烟花汇演”
网上同时流传另一段接近1分钟的影片,拍摄地点疑为一个游乐场,多人在现场向天空燃放烟火,烟花在空中爆开,将附近夜空也照亮。片中可见多名男女及小童聚集,有人举起手机拍摄“打卡”,其间烟花在近距离升空,现场不断传出孩童欢呼声。
从片段所见,燃放位置与围观人群相距不远,现场亦有游乐设施及其他物件。若烟花突然倾侧、提早爆炸或改变飞行方向,火药、火花及高温碎片均可能击中在场人士,儿童尤其难以及时闪避。
影片没有交代事件发生地点,亦未知烟花由何人带到现场,以及警方有否接获相关举报。
宝康公园孩童以铁盒“煲蜡”
此外,有市民中秋夜途经将军澳宝康公园时,发现数名孩童围着一个铁盒,涉嫌把蜡烛放在盒内加热“煲蜡”,附近未见家长或其他成年人看管。
“煲蜡”并非普通点蜡烛。蜡在高温下熔化后,如有人把水倒入热蜡,水分会迅速化成蒸气,把燃烧中的蜡液溅向四周,火焰亦可能瞬间升高。滚烫蜡液一旦沾上皮肤,可造成严重烧伤;若附近有纸张、胶制游乐设施或植物,亦有引发火警的可能。
康文署中秋前已宣布,于9月25日在辖下公园、公众泳滩及烧烤场等加派人手巡逻,针对煲蜡、放孔明灯、乱抛垃圾及破坏植物等行为采取执法行动。
非法使用烟花最高罚20万元囚一年
香港法例严格规管烟花及爆竹。根据《危险品条例》,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任何人未获批准而制造、贮存、运送或使用,最高可被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若有人肆意或疏忽燃放烟花爆竹,对他人造成损害或危险,亦可能违反《简易程序治罪条例》,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3个月。警方过往强调,非法燃放烟花不但触犯法例,更可能危及人身及财物安全。
至于在康文署辖下游乐场地煲蜡,根据《游乐场地规例》,任何人不得在场内燃烧或熔化蜡,亦不得把液体洒在或泼在热蜡上。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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