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入食肆︱至今已向違規食肆提20宗檢控 食環署提醒中秋節攜狗外出用膳需留意
食環署在7月9日起容許狗隻進入食肆,實施以來已向違規食肆及違規攜狗市民分別提出20宗及7宗檢控。此外,近日連續兩個月發生「狗咬人」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中秋佳節將至,食環署今(22日)提醒市民,如計劃攜同狗隻外出用膳歡度佳節,應先確認有關食肆是否獲准容許狗隻進入,並遵守相關規定。
執法首階段檢控20間違規食肆 7人攜狗內進被控
食環署指出,針對非獲准食肆違規容許狗隻進入的行為,至今向違規的非獲准食肆提出共20宗檢控,並向違規攜狗進入非獲准食肆的人士提出共七宗檢控。此外,食環署亦嚴厲打擊攜狗顧客在獲准食肆內的嚴重違規行為,包括在適應期間就沒有穩妥地牽引狗帶提出兩宗檢控。

食環署人員向狗主派發宣傳單張,提醒他們攜狗外出用膳時須守法依規。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人員向狗主派發宣傳單張,提醒他們攜狗外出用膳時須守法依規。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提醒市民,如計劃攜同狗隻外出用膳歡度佳節,應先確認有關食肆是否獲准容許狗隻進入,並遵守相關規定。資料圖片

食環署自7月9日實施容許狗隻進入食肆措施實施以來,已向違規的非獲准食肆提出20宗檢控。

食環署已向違規攜狗市民提出7宗檢控。
全港逾990間食肆准攜狗 須嚴格遵守持牌條件
食環署指出,現時有超過990間食肆持有容許狗隻進入的准許。相關食肆負責人應確保其處所符合相關牌照條件及法例要求,並加強督導和提醒攜狗顧客,以保障食客安全和公眾衞生。
食環署發言人強調,食肆經營者和狗隻主人均有責任遵守相關規定。非獲准食肆應守法自律,切勿容許顧客攜帶狗隻內進;市民攜狗進入非獲准食肆亦屬違法。
發言人重申,獲准食肆須嚴格遵守法例和持牌條件,包括不得在餐桌提供明火煮食、容許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進入食肆,或容許狗隻進入食物室等。如發現違規行為,食環署將會果斷執法。
食環署再次呼籲食肆和顧客守法依規,切實履行各自責任,維護良好的用餐環境和公共衞生,共同推動人寵共融。市民可瀏覽食環署專題網頁,查閱獲准食肆的相關資料和詳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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