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會時任助理舍監強姦智障女院友 5項強姦罪成還押候懲
匡智會轄下大埔區殘疾人士院舍有23歲智障女子遭38歲時任助理舍監五度強姦,助理舍監被控5項強姦罪。閉路電視拍攝被告在案發時間進入房間,而事主的床單被驗出有被告精液,被告辦公室儲物櫃內則被搜出潤滑劑及安全套等。被告自辯稱曾答應做事主男朋友因為想「畀生存希望佢」,至於床上精斑皆因被告當日穿短褲,「流咗好多汗」。5男2女陪審團今日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後,裁定被告5項強姦罪全部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創傷報告、被告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期間被告還押候判。
CCTV揭被告4次帶X入辦公室並曾進入X房間
38歲男被告宗培基被控於2024年7月13日、21日、28日、8月3日及約9日,在大埔某宿舍強姦女子X。控方早前開案陳詞指,女事主X現年約23歲,而她自幼被診斷出發展遲緩,為一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智障人士,其心智約等同一名不足10歲的兒童,曾有精神病史。被告自2024年6月在涉案院舍任職助理舍監,會與X有所接觸。
X視被告為好朋友,被告會找X聊天、玩電子遊戲「孖寶兄弟」及請她吃棉花糖等,她會稱呼被告為「基Sir」。本案於同年8月14日曝光,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上班期間,曾四度帶X進入他的男職員辦公室,及在8月9日晚上曾進入X的房間;但辦公室及X的房間內並沒有閉路電視。
被告庭上解釋X床上留精斑因「穿短褲流好多汗」
警方與X曾進行兩次錄影會面,X稱案發時被告在辦公室內脫去她的衣服,其後戴上安全套及強姦她,過程中她感到痛楚和不適,她曾叫「唔好」及「好痛」,而被告着她「細聲啲」,被告其後脫掉安全套及把「白色液體」射到她的腹部上,被告再用紙張為X清潔。在8月9日凌晨,被告則進入X的房間及強姦了她,而這次被告並沒有使用安全套。警方在X的房間床單上,檢驗出X的DNA及被告的精液;被告辦公室內則被搜出2枝潤滑劑、1盒及9個安全套、及2枝黑色噴劑,根據包裝說明,該2枝黑色噴劑用於男性陽具。
被告出庭自辯時解釋在辦公室存放安全套及潤滑劑等物品,因為「嗰度係我起步另一日生活嘅起點,要拎啲嘢繼續生活」,並非每日使用,故存放在辦公室內,按需要而取用,也有可能在院舍內使用到安全套及潤滑劑等。被告憶述X曾讚自己「聰明靚仔」,並主動擁抱。控方質疑被告應該避免與X共處一室,惟被告解釋「我哋有感情係度」,但只是朋友之間的感情。他被X單方面擁抱時無法反應,也怕推開X會令她受傷。被告又指經過X房間時聽到X在房內「跳來跳去的聲音」,發現X處於亢奮狀態,便進入X房間。控方問及為何X床上有精斑,被告則指當日穿短褲,「流咗好多汗」,亦指自己當時沒有射精。
案件編號:HCCC277/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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