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濟州37歲女子失聯逾三個月 警員竟疑虛報已聯絡草率結案
韓國發生一宗荒謬的失蹤案中案。濟州島一名37歲女子張美蘭(Jang Mi-ran)今年5月離家後失蹤,警方接獲報案僅約3小時,便以「已與失蹤者取得聯絡、確認安全」為由結案。家屬原本以為張女平安無事,惟苦候兩個月仍音訊全無,再度報案後才揭發,涉事警員與張美蘭之間根本沒有通話紀錄。案件延誤逾3個月,警方目前已重新展開大規模搜索,並調查警員是否虛報案情及涉嫌瀆職。
警員稱已取得聯絡 實際查無通話紀錄
綜合韓聯社、SBS及《中央日報》報道,張美蘭約10年前移居濟州島,與30多歲的男友共同生活。她於5月13日凌晨離開位於濟州市翰林邑的住所,未有交代目的地,至翌日早上仍未回家,手機亦無法接通。





男友發覺情況有異後,於5月15日向濟州西部警察署報案。據家屬轉述,警方不久後通知他們,聲稱已與張美蘭取得聯絡,確認她平安,只是本人不願透露所在位置。報道指,首宗失蹤報告由當晚值勤的一名30多歲警長處理。
韓國警方處理成年失蹤人口個案時,若當事人表示不希望家人得知行蹤,一般只會向家屬確認其安全,不會公開具體位置,以保障私隱及防範家暴、纏擾等風險。家屬因此相信警方說法,以為張美蘭只是主動離家。
然而,過了三個月,張美蘭仍是音訊全無,其男友遂於7月中再次向警方查詢,惟警方一度根據先前的錯誤紀錄,指張美蘭已選擇不公開所在位置,男友亦並非適合再次報案的人。直至男友通知張美蘭的兄弟姊妹等親屬,由家屬再度提出失蹤報告後,警方才如夢初醒,發現首次報案的處理紀錄存在嚴重問題,調查至今未找到涉事警員與張美蘭實際通話的紀錄,案件因此出現虛報疑雲。
涉事警員仍堅稱,自己曾與張美蘭聯絡,其後才正常結案。濟州警察廳現正調查他是否虛報,以及有否涉及瀆職或怠忽職守。
家屬怒斥錯失尋人黃金時間
張美蘭的男友表示,他一直相信警方已確認女友安全,直至從新聞報道得悉案件可能被虛假結案,才知道所謂「她很好」或並非事實。
他說:「我只希望她活着,即使她不願再見我也不要緊。」他又指,張美蘭平日手機不離身,離家時只帶了一部手機,穿着亦像只是前往便利店,沒有攜帶其他行李;手機在失蹤約3至4日後關機。
男友現時繼續沿翰林港及附近海岸搜尋,希望找到任何線索,並批評警方的錯誤處理令案件錯失最關鍵的尋人時間。
濟州警察廳周三(19日)發出失蹤警報短訊,公開張美蘭的姓名及外貌資料。她身高約158厘米、體重約44公斤,身形瘦削,留有長直髮;失蹤時身穿黑色連帽外套及卡其色運動長褲,手上戴有金手鏈。
警方已成立專責調查組,並出動約30名警員及機動部隊,在張美蘭最後被確認出現的翰林港及附近海岸集中搜索,同時翻查私人閉路電視片段,以及檢查手機、信用卡消費和醫療紀錄。
警方表示,現階段未有證據證明張美蘭遭遇犯罪,但不排除自行離家、意外及刑事案件等各種可能,會繼續追查其下落。
涉事警員另涉闖女廁 目前被停職
除涉嫌錯誤處理失蹤案外,該名警員亦被調查涉嫌於7月22日進入任職警署的女廁,可能違反韓國《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他目前已遭解除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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