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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09-14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09-13

【點錯相拉錯人? (1/2)】星島專訪華裔工程師:假如那天沒被「點錯相」 我的人生不會被摧毀

【星島記者王婷專題報道】62歲的華裔工程師陳旭早年捲入一宗毒品案件,被警方拘捕並控以製毒、販毒等罪名。他堅稱自己從未參與相關犯罪,卻被警方「點錯相,拉錯人」,雖然法庭終止向他提告,案件仿佛結束,但人過中年的他就這樣無端捲入旋渦,將人生拉扯到深海深處,無法回到水面,過回正常生活。

陳旭來自中國江蘇,早年移民加拿大,憑工程專業背景於2006年加入多倫多社區房屋公司(Toronto Community Housing Corporation,TCHC),擔任專項主管,主要負責廉租屋維修工程的核查及驗收。他形容自己一直生活規律、收入穩定,即使疫情期間可以在家工作,仍維持每日駕車上班的習慣。然而,2020年5月警方一次打擊販毒行動,他突然由工程主管變成毒案疑犯。

陳旭接受《星島》採訪時指出:「當時精神的壓力和負擔是很重的,因為不知道最終的結局是怎麼樣,律師好像也不是很給力……這個罪,最高的判罰是無期徒刑。」

陳旭向星島記者縷述這幾年的經歷,他說自從被警察「點錯相,拉錯人」後,一生便被毀掉。(星島記者攝)

 

被控告3日收逐客令 兩星期後失去工作

刑事控罪帶來的影響,很快由法庭延伸至陳旭的日常生活。

陳旭稱,警方提出控罪後第3日,房東便向他發出驅逐通知;約兩星期後,他任職的多倫多社區房屋公司亦即時終止與他的僱傭合約。

對陳旭而言,失去工作這件事屬實始料未及:「我沒有想到公司已經下了決定,禮拜五到了公司以後,我的上級經理就直接跟我說,我們的合同就到今天,就十秒鐘這個事情就完結了」。

對他打擊更大的是時間點。當時公司TCHC管理層工會即將成立,只差三天,他便可自動成為工會會員,獲得工會法律支援與申訴保護。但命運沒有給他這三天。

陳旭公司外景(星島記者胡智豪攝)

被控販毒再遇失業,陳旭覺得好比「雪上加霜」。

陳旭向星島記者回憶,捲入販毒案以來,他不再返回中國探親,也避免與朋友談及案情。他形容,以前每次購買開心果一次都要買一百多塊錢;而如今,他每個月的伙食費也就一百多塊錢。他亦在住所儲備了大量特價大米。昔日做政府工作,吃穿用錢頗為瀟灑,如今陳旭連每天吃甚麼,都要一筆筆精打細算。

陳旭接受《星島》採訪 (星島記者胡智豪攝)

陳旭住處的糧食儲備頗多 (星島記者)

案件拖兩年半 自己翻文件發現警方「認錯人」

被控後,陳旭很快聘請刑事辯護律師,對方一度承諾案件可在數月內撤銷。然而案件一拖便是兩年半,最終更排期審訊。

庭審前,陳旭決定解僱律師,自行辯護。他深入閱讀警方提供的大量案情披露文件,陳旭稱,正是在逐頁研究文件的過程中,發現整宗案件可能源自警方一次身份辨認錯誤。

法庭文件顯示,2020年4月29日,警方跟蹤一名涉嫌製毒的男子,一直追蹤至陳旭當時位於士嘉堡的住所。警方偵查紀錄顯示,屋外當時停泊兩輛汽車,其中一輛是警方一路跟蹤的黑色佳得利(Cadillac,下圖右);另一輛是黑色雪佛蘭(Chevrolet,下圖左)。

警方同時查閱停泊在一個車道上的兩輛車,左為陳旭的雪佛蘭(星島記者攝),右為涉嫌毒販的佳得利( 法庭文件)。

陳旭被捕時的舊日住處(星島記者攝)

 

警方查閱安省交通廳資料及比較駕駛執照照片後,發現黑色佳得利的登記車主是一名66歲老人,相貌與跟踪的疑犯不符;而黑色雪佛蘭的登記車主陳旭,相貌與被警方跟蹤的疑犯相似。警方遂認定陳旭是被跟蹤男子,亦是黑色佳得利的真正駕駛者。警方其後取得搜查令及拘捕令,逮捕陳旭。 

圖左為警方跟踪之黑色佳得利的登記車主資料、右為同時停泊一個車道上黑色雪佛蘭的登記車主資料。(法庭文件)

警員菲利普的「點相」及辦案證詞。(法庭文件)

 

法庭文件顯示,負責辨認的警員菲利普(Tory Phillips)其後作供稱:「我百分百確認你(陳旭)便是我於怡陶碧谷見到的疑犯。」他又表示,自己有逾20年與亞裔人士打交道的經驗,堅稱沒有認錯人。

「法庭之友」介入致控方重查案件  隨即中止檢控陳旭

擁有35年刑事辯護經驗、獲法庭委任為陳旭案「法庭之友」(amicus )的律師Paula Rochman指出,法律界早已認識到,單憑目擊者或警員肉眼辨認一個人的身份,可以存在嚴重的可靠性問題。

她接受《星島》採訪時強調,「在法律發展的歷史中,我們都逐漸認識到,身份辨認證據存在問題——當有人說「我見過這個人,而這就是同一個人」——這種證據存在很深的缺陷。這是一個非常、非常實在的問題。」Rochman指出,光線、觀察角度、人的記憶偏差,以至跨族裔辨認等因素,都可能增加錯認身份的風險。

Rochman在陳旭解除原有代表律師後介入案件,了解案情後發現多處疑點,包括警方追蹤的涉案車輛並非登記在陳旭名下,遂向法庭提出警方可能「點錯相、找錯人」,並質疑警方是否充分調查其他涉案可能。法庭其後要求控方重新調查,結果發現與陳旭同住的另一名男子曾涉及多宗刑事案件,並有販毒前科。

2022年9月,控方申請中止檢控,陳旭當庭獲釋;兩年內控方未有重新起訴,案件最終結束。

圖左為警方跟踪的疑犯相片、右為陳旭在交通部登記相片。(法庭文件)

 

獲釋後鍥而不捨 向警方及司法部門入稟索償

刑事案件告一段落後,陳旭認為事件造成的影響未有消失,警方當年的搜查與控罪記錄,依然長期留存在其人生履歷中。他其後入稟控告多倫多警隊、杜林區警隊、安省司法廳及聯邦司法部等,索償近2,000萬元。

陳旭解釋,當中包括1,500萬元用於追討「惡意起訴、疏忽調查、濫用程序、故意造成傷害,以及侵犯《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下的權利」;250萬元作為收入損失賠償;另計算辯護開支的特殊損害賠償,以及各100萬元的普通與懲罰性損害賠償。

多倫多警隊於2025年2月曾表示收到訴訟,有意答辯(陳旭提供)。

 

陳旭表示,目前自己沒有律師代表,案件仍未有實質進展。

多倫多警隊回覆《星島》查詢時則表示,由於案件仍在審理,不便評論。

陳旭在2020年5月警方拘控,至今指控終止,雖然無罪獲釋,但他的人生在6年前已被停頓下來,如今抱著怨懟和無奈過日子。究竟他的「冤、假、錯」,會否得到「平反」?他的人生又如何能繼續正常生活下去?

相關新聞:【點錯相拉錯人? (2/2)】星島專題拆解:市民捲入刑事案應如何自保?

(圖:受訪者提供,星島記者胡智豪攝)T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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