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內地男攜19萬支私煙由河內抵港 同判囚10個月
兩名入境航空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嚴重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8月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同被判處監禁10個月。海關對法院裁決表示歡迎,強調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了是次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人員於周二(8月1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先後拘捕兩名分別48歲及39歲的內地男子,兩人均為從老撾萬象出發、經越南河內飛抵本港的航空旅客。

兩內地男攜19萬支私煙由河內抵港,同判囚10個月。海關圖片
海關人員在兩人隨身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搜出合共約19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85萬元,涉及應課稅值約62.7萬元。
兩名涉案男子被控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案件周三(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判處監禁10個月。海關歡迎法庭的裁決,指是次判刑向不法之徒釋出明確訊息,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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