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尖沙咀警署非禮女報案人 事主供稱被要求站在身旁對月結單 三次感覺大腿「暖暖哋」
41歲男警涉嫌於去年12月,在尖沙咀警署內非禮前來報案的女子,他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猥褻侵犯罪受審。女事主供稱因詐騙案求助,與被告核對月結單時,被告聲稱「你要企喺我隔離對㗎」,要求事主站在身旁。其後被告先後三次觸碰事主大腿,事主在第三次發生時感覺大腿「暖暖哋」,看到被告的前臂移動。因此事主不再認為被告不小心,「我幾肯定佢係非禮緊我」。
X就一宗裸聊案及詐騙事件報案
被告伍嘉威,今由大律師鄭明斌代表。被告被控於2025年12月20日在香港九龍彌敦道213號尖沙咀警署227A室內猥褻侵犯X。
女事主X透過視像作供,指案發當日上午1時許,她獨自攜同文件到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取票後坐在右邊角落等待朋友Y到達。叫號後X與Y到2號櫃台,X告知軍裝警員她遭人詐騙160萬元,另有一宗裸聊案遂報案。警員回應因涉及刑事成份,將會有「CID同事嚟接你」。
手機內一張閱後即焚裸照被打開
X形容被告其後走到報案室,大聲問「邊個係百六萬嗰個?」,X遂舉手示意「我呀!」。之後X跟隨被告進入涉案227A室,她認為是雜物房,因內有飲水機、影印機等。X和被告面對面隔枱而坐,X背對門口,被告背後有影印機。二人開始對話,X向被告提及除詐騙外亦涉及裸聊案,並向被告展示手機擷圖和文件。
X將手機遞給被告查看,當中騙徒曾傳送3張一次性裸照勒索,打開後照片會失效。她知道那些是自己的裸照,曾向被告表示「我都知係咩相嚟,所以我唔想打開嚟睇」。X續指被告「問我啲相尺度幾大」,她坦言尺度頗大。X表示拿回手機後,發現有一張她無打開過的一次性照片已失效,故知道被告打開了該張照片,她未曾同意,惟只覺得「佢需要查案啫!」。但其後被告詢問有否其他裸照時,X表達不想再追究裸聊事件,因覺得讓男警跟進裸聊案有些尷尬。
右大腿被「暖暖哋」手背觸碰後起疑
其後二人開始核對月結單,X同意但被告表示「你要企喺我隔離對㗎」,X猶豫了一下但遵從,她站在被告左邊,保持約30厘米的距離。期間被告指著其右邊的文件問「呢條數Send俾邊個?」,因距離較遠,X遂踏前少許,伸前上身去看文件。突然她感覺到右邊大腿「好似暖暖哋」,認為是被告的手背碰到,但她看不見被告的手。X回答問題後返回30厘米的距離,她坦言「因為冷氣好大好凍,所以佢隻手掂落嚟係有溫度」。
被告與X之後核對第二份月結單,被告重施故技,X踏前查看時感覺右大腿再被觸碰,她看不到是甚麼部位碰到她,但感覺到有小幅度地左右移動。X開始懷疑被告並非不小心碰到她,只想盡快完成程序。
當第三次觸碰發生時,兩人正查閱第三份月結單,X指被告一度轉身影印文件,返回枱邊時被告的左手垂直向地。X又一次應被告的問題踏前,她感覺到大腿被觸摸,並瞥見被告的左前臂移動。X形容「今次感覺清楚咗」、「我幾肯定佢係非禮緊我」。
感遭非禮後致電女友人並向告知女警非禮事件
被告其後表示準備錄取口供,X再次確認不再追究裸聊事件。X在被告離開房間時向朋友Y發訊息,提及遭被告「摸大髀」,Y追問下X指房間內無閉路電視,無他人在場。Y亦問非禮原因,X則回覆「佢聽到有照片好興奮」。控方詢問為何覺得被告興奮,X解釋被告追問有沒有其他裸照,故覺得他興奮。
X補充被告曾要求再核對一次入數紙,X知道他的企圖遂拒絕。被告再離開房間後不久,6名警員到場,其中女警帶X到另一房間,X才告知非禮事件。X再次見到Y時,Y確認有報警,稱「講過要保護你呀嘛」。
當日報案為取回騙款並阻止再有人受害
辯方盤問時質問X報警是想警方「鎖住」騙徒的手機,X回應只想拿回騙款,之後澄清她知道「攞唔返」,僅希望不會再有人受害。X重申有在報案室向警員提及被人以裸照勒索,她亦有向被告親口講事件涉及勒索。
X另解釋覺得與男警討論裸照很尷尬,故不欲追究。她沒有要求女警協助,因不清楚警方流程。X同意本來已打算讓警方查看裸照,但期望事前獲詢問是否同意。案件明續。
承認事實指女事主X案發時39歲,她於去年12月20日到尖沙咀警署,就一宗詐騙案件求助;當時被告便裝當值,X的女性朋友Y之後亦到場陪同。同日下午約4時,被告帶X到227A室,X將與騙徒的對話紀錄等發送至被告的工作手機。X在5時許向Y發送訊息,其後Y向在場的軍裝警員投訴,軍裝警員遂到房間處理。翌日上午,警員量度X身穿的連身裙裙腳離地63厘米,長靴連襪長45厘米;被告當時坐著的椅子扶手離地65厘米,而被告坐下時左手垂直離地38厘米。被告於今年3月被拘捕。
案件編號:KCCC680/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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