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為Danny申請人身保護令 質疑社署限制每周僅兩次探視 高院9月底前判決
「Save Lily」事件中的「非常父母」曾偉邦及關佩仙,早前在家分娩誕下幼子Danny,被法院宣判3年保護令,社署遂安排Danny入住留宿幼兒中心接受照顧。「非常父母」認為社署阻止父母探望及餵哺母乳,希望將Danny接回家,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非公開聆訊,法官歐陽桂如需時考慮雙方陳詞,將於9月底前頒判詞。
曾偉邦質疑社署將父母的探視限制在社工監督下每周僅兩次,又沒有實地評估家屬的實際照顧能力。曾又指社署沒有為Danny進行兒童最佳權益評估,指他們兩人連續3次在家誕子,沒有產檢及適時帶Danny睇醫生,構成疏忽,重犯機會高。曾表明願意定期帶Danny看兒科專科醫生,希望法庭考慮他們無需與Danny分開居住。

「非常父母」曾偉邦及關佩仙今早到高院為Danny申請人身保護令。陳浩元攝

「非常父母」曾偉邦及關佩仙。陳浩元攝

「非常父母」曾偉邦及關佩仙。陳浩元攝

「非常父母」曾偉邦及關佩仙。陳浩元攝

「非常父母」曾偉邦及關佩仙。陳浩元攝
案件編號:HCAL1375/2026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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