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上层“胸袭”女友并上传影片 男学生判感化1年 官斥贪玩应有底线
17岁男学生与13岁女友乘搭巴士时,著女方自拍,期间伸手向女友“揸”胸,后续将影片上载至社交媒体。男学生早前承认一项非礼罪,还押至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判刑,他在求情信指经壁屋惩教所悉心教导,已获沉重教训。裁判官刘淑娴直言年轻人爱玩,但应有底线;被告伤害事主后将过程上载至网上,是在事主伤口上洒盐。念及被告过往学业成绩等优良,刘官终接纳报告建议判处感化令12个月。
官斥被告上网揸胸片段是在事主伤口洒盐
被告赖易俊承认于去年10月15日,在观塘一辆沿鲤鱼门道9号近观塘警署行驶中的213M路线九龙巴士内,猥亵侵犯另一人即女童X。
刘官接纳感化官建议,判处12个月感化令,被告的家人在旁听席上拭泪。刘官告诫被告年轻人爱玩应有底线,被告不但伤害事主,更将过程上载至网上,刘官直斥是在伤口上洒盐,又谓一时冲动可犯下弥天大错,导致不能承受的后果,正如近日一名妇人因与人争执,一时冲动“连一条命都无咗”。刘官最后喻被告好好控制自己和情商,被告大声回应:“明白法官大人!感谢法官大人!”。
被告称还押期间受壁屋惩教所悉心教导与培训
辩方呈上3封求情信,其中被告亲撰信指因自己的恶劣行为而令受害人的学业和社交受影响,他向受害人及父母致歉。被告续指经过壁屋惩教所悉心教导和培训,他明白做事应三思而后行,不能触碰法律底线。辩方形容求情信展现了被告的悔改之心,而被告父母于信中亦提到儿子不只一次感到后悔,还押21天已带来深痛教训。
辩方冀望法庭采纳感化官建议判处感化令,指被告将获得家庭、学校与社工的监管。学校校长得悉此事后,因为被告过往优秀的成绩和表现,决定不离不弃,安排辅导老师协助被告留在正轨,完成中学学业。
被告揸胸后不理女友反对将片段上载IG
案情指,13岁事主X的母亲去年10月17日察觉到女儿表现沮丧,并且无上学故询问,X透露遭同学非礼,而相关影片被上载至社交媒体。X向母亲展示影片时,母亲将影片储存,片段清楚拍到被告与X的容貌,以及X遭被告“揸”右胸。
同月15日下午,被告与X身处213M巴士上层,X坐在被告前排,被告要求X用他的手机自拍,并趁X录影时突然用右手“揸”X右胸数秒。X震惊之下避开,她将手机交还被告并责骂,被告则“笑咗两下”。被告其后向X表示,会将影片上载至Instagram,X要求被告删除,惟被告表示X不是他的追踪者,她不会看到片段。
被告翌日告知X,片段已被3至4名不认识的人阅览,观看次数达50至60次,X亦在学校被老师问及影片内容,事件报警处理。被告同月20日被捕,警诫下称“只系想撩吓佢玩吓”,“唔觉意”触碰到X的胸部。
案件编号:KTCC419/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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