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胞胎早產大B出生翌日亡 醫生指加大強心藥劑量仍無法逆轉死者情況
雙胞胎女嬰的「大B」2023年在威院出生翌日死亡,死因庭今續研訊。新生嬰兒深切治療部主管供稱,當時為「大B」提供的強心藥劑量已達至可使用的最高份量,惟「大B」的心臟功能仍持續惡化,判斷即使再加大強心藥的劑量亦是醫療無效,無辦法逆轉「大B」的情況,終建議家屬採用舒緩治療,即在「大B」心臟停頓時不進行心外壓,以避免死者承受痛苦。陪審團關注,若「大B」的強心藥輸注管活栓有開啟,是否能令「大B」的情況好轉。主管回應,「大B」的情況在事件發生前已急劇轉差。
ICU主管指強心藥已用最高劑量 再加亦無法逆轉情況
新生嬰兒深切治療部主管馬秉源醫生引述死者余沛霏的醫療報告顯示,死者在出生前的超聲波已顯示有肺動脈瓣狹窄及增厚的情況。死者母親在2023年6月12日上午11時半進行緊急剖腹生產後,死者便出現早產併發症等症狀,包括肺塌陷、左右心室肥大及心臟輸出差等,其心臟功能屬邊緣狀況,除了出現中度至嚴重肺動脈瓣狹窄外,亦出現肺動脈高血壓、心臟輸出下降等,建議注射米力濃及腎上腺素等強心藥。惟死者的血壓持續下降,即時多次提高強心藥的劑量,死者的血液循環仍沒有改善,四肢出現壞死狀態,屬頑固性心臟機能失調,沒有任何手術能逆轉死者的情況。
馬強調,當時為死者提供的強心藥劑量已達至可使用的最高份量,惟死者的心臟功能仍持續惡化,兩邊心臟心室衰竭,血壓不斷下降,判斷當時即使再加大強心藥的劑量亦是醫療無效,無辦法逆轉死者的情況,終建議家屬採用舒緩治療,即在死者心臟停頓時不進行心外壓,希望在死者死亡時不要再加入創傷性的治療,以避免死者承受痛苦,家屬亦表示理解,故死者在同月13日下午宣告死亡。馬解釋,由於已無辦法逆轉死者的情況,為約1公斤的死者進行心外壓會帶來不需要的創傷及痛苦,例如肋骨斷裂、皮膚出血等。
最初得知情況無即時向死者家屬披露因資料不完整
馬補充,自己的值班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6時,6月13日上午巡房時,才得知凌晨3時許因腎上腺素輸注管活栓沒有開啟,致有短暫時間未能為死者提供腎上腺素注射,並得知已有病房經理處理事件。馬認為,當時要專注於處理死者當時的臨床情況,且手上所得資料不完整,「唔足以同(死者)屋企人作出披露」,故沒有即時將事故告知死者家屬。馬在死者死亡後,對事件有了初步的理解,已盡快告知家屬,未能為死者提供腎上腺素注射約30分鐘。馬亦向家屬表示會嚴正更進事件,向醫院管理層匯報事件,並成立根源委員會獨立調查經過及跟進情況,亦會繼續向家屬披露事件情況。
案件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主理,醫管局列利害關係方,由4男1女陪審團審理。死者余沛霏於出生後翌日離世。死者於2023年6月12日上午11時半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出生,出生後須留醫新生兒深切治療部,期間院方為死者進行急救治療,最後雙親決定放棄搶救。死者的孖生妹妹「細B」則情況穩定。
案件編號:CCDI-478/2024(SH)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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