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安全圓桌對話|學者:仲裁庭裁決未能充分尊重各國選擇爭端解決之自主權 籲回歸協商談判
今年是菲律賓提起南海仲裁案裁決10周年,華陽海洋研究中心與中國南海研究院、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今日(13日)在香港聯合舉辦「南海安全圓桌對話」,期間舉行「南海仲裁案裁決新批駁:仲裁庭管轄權、法律瑕疵與實踐困境」研討會。加拿大達爾豪斯大學舒立赫法學院榮休教授Phillip Saunders表示,南海仲裁案並非單純的法律技術問題,而是涉及國家主權、歷史權利與國際司法機構權限邊界之深層課題、仲裁庭的裁決未能充分尊重國家選擇爭端解決方式之自主權,其合法性與權威性在國際法學界仍存高度爭議,呼籲各方回歸協商與談判機制,以務實途徑維護區域和平與海洋法治。

澳洲國際法教授:如何釐清「島嶼」與「岩礁」仍未獲明確解答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授Donald Rothwell表示,儘管仲裁庭嘗試釐清「島嶼」與「岩礁」的區別,但諸如「島嶼的最小尺寸」、「何為自然狀態」等核心問題仍未獲明確解答,裁決後各國鮮少調整其對既有海上地物的法律分類。
他舉例指,在面積、有無常住人口、自然條件等傳統標準外,各國在實踐中常有不同詮釋。例如澳洲主張面積達368平方公里的赫德島(Heard Island)為島嶼,並獲法國承認;而僅1.2平方公里的漢斯島(Hans Island),則被加拿大與丹麥以劃界方式共享,雙方均視其為島嶼,反映出各國傾向於採取對自身海洋權益最有利的解釋。

Donald Rothwell又以新加坡、香港及馬爾代夫為例,指填海工程改變島嶼面貌,直言「一個在自然狀態下合法的島嶼,在經歷大規模人工改造後,是否會隨著時間推移,在實質上轉變為《公約》所定義的人工島嶼?」

韓國國際法教授關注南海仲裁衍生的法律影響
韓國仁荷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國際法教授李碩祐表示,韓國未參與昨日十四國聯合聲明,但高度關注南海仲裁所衍生的法律影響。他特別點出南海仲裁案對韓國的關切,包括島嶼法律地位之解釋、海洋環境保護條款的過度擴張適用等。
李碩祐強調,儘管韓國非仲裁案當事方,該案形成的「潛在法理」卻對其與鄰國的島嶼爭議構成壓力,甚至使韓國在面對類似爭端時,對尋求司法或仲裁解決產生「重大猶豫」。
記者:黃子龍
攝影:葉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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