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商會晚宴後姦女會員 事主供稱當晚飲用6杯紅白酒及大半支威士忌
2023年香港國際青年商會晚宴後,一眾會員到卡拉OK續聚飲酒作樂,29歲女會員飲用大量酒精,回到酒店房間留宿一晚,期間涉遭協助她搬行李的30歲男會員入房強姦。男會員否認一項強姦罪,女事主出庭供稱,她當晚飲用約6杯紅酒及白酒,以及大半支威士忌酒,醉酒至步履不穩,難以走直線,一直需由女友人攙扶。
X邀請被告出席城巿女青商會就職典禮
現年33歲男被告何立燊否認於2023年9月25日,在尖沙咀龍堡國際賓館1639號房強姦女子X。二人同為香港國際青年商會會員,但隸屬不同分會,男被告何立燊隸屬騰龍青年商會,女事主X隸屬城市女青年商會。
X今在屏風後作供稱,她從事保險業,為城市女青年商會會員,曾在2023年1月與被告發訊息聯絡,邀請被告出席城市女青年商會就職典禮。2023年9月24日晚上香港國際青年商會舉行晚宴及頒獎禮,21個分會會員均出席,她得知宴會或會延續至夜深,便與另一女子合資預約一間酒店房間,方便相熟女會員在酒店房內化妝、更衣及休息。X自行保管2張酒店房卡,其他女會員有需要使用房間時便會聯絡X。
X酒後由女友人與被告送返酒店休息
晚宴完結後,她與數名女會員回酒店房間更衣,21個分會的會員到尖沙咀港晶中心Neway延續聚會,每個分會有獨立房間,每間房最多供15人使用,每個分會會到不同分會的房間敬酒,各人由約凌晨1時逗留至凌晨5時。X在晚宴時飲用紅酒白酒約5至6杯,在Neway則飲用了3分2支威士忌酒,醉酒至步伐不穩,難以走直線,女友人L一直扶X走路並送X回酒店。
X指途中兩人遇到一名女會友及被告,該女會友建議被告協助X搬運裝滿玻璃獎杯及獎牌的沉重行李箱,順道送X回酒店休息。被告便與X及L乘的士回酒店。
遭被告揸胸逼口交陽具打臉並強姦
X在L的攙扶下進入酒店房間睡覺,L及被告離開其酒店房間後,X便致電朋友告知對方她已安全到達酒店。X表示她睡覺時突然被人喚醒,甫睜眼便發現被告壓在其身上,但她當時全身乏力。X哭訴指被告解開其胸罩、掀起其衣物,不斷揸胸、親吻她嘴巴及胸部。X一直嘗試推開被告並反抗,但因力量不足而未能完全制止被告的行為。X稱她當時感受到被告把陽具在X下體外磨擦,被告亦試圖把陽具插入X的下體。
被告曾強行灌X飲威士忌酒,X反覆轉頭避開,令不少威士忌酒誤倒在床上。X欲致電求救時,被告則將X的手機拋至房內另一張床上,令X無法即時聯絡外人。X指被告強行要求X為他口交,並以手指撬開X口部,被告把陽具放在X口中不斷抽插,被告最後成功把陽具插入X的陰道進行性交。X回想被告當時不斷在其下體抽插,更曾拿陽具拍打X臉部。X強調她一直叫「唔好」,但遭被告完全無視。
X憶述被告離開床上如廁,她其後聽到大力關門的聲音,她因當時極度恐慌,不敢確認被告是否已離去。X隨後起床,以紙巾清理下體,發現並沒有任何精液流出,故推測被告並沒有在她體內射精。X致電朋友指「我被人搞」,但因網絡連接問題而截斷,令她無法成功致電其他朋友。X最後致電另一男性朋友C求救:「我俾人強姦」,C立即趕到並準備衣物讓X更換,C建議X致電女友人L,最終X、L及C三人前往警署報案求助。
案件編號:HCCC163/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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