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繩傷人最高拘10天罰1千 明年實施
內地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第89條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1000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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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規同時明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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