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賣了車 車主不是我 為何仍要付保險費和罰單?原來制度有大漏洞!
【星島綜合報道】買賣二手車的人要注意了,因為有車主賣了自己的汽車,以為一切沒問題,最終卻仍要償付許多費用,得不償失。
住在卑詩省蘭里的納什(Darrell Nash,上圖)是一名66歲退休卡車司機,稱自己在買賣車輛方面經驗豐富。但今年春天他賣掉了二手SUV,幾個月後卻被一張1500元的拖車和保管費賬單搞得措手不及,而這筆費用是他已經不再擁有的車輛產生的。納什稱這是「車輛過戶處理流程中一個可怕的漏洞」。
CBC報道,今年3月,納許在醫院接受心臟手術後的復健治療期間,他的孫子經他同意,將家裡的2004年Acura MDX賣給了一個陌生人。
成交價僅500元現金,因為這輛車里程數超過30萬公里,而且機械故障頻發,所以他們以500元現金賣掉了它。買家填寫了過戶表格,自備車牌,然後就開車走了。
納什說:「兩個成年人達成交易,握手,簽字,轉帳……事情本該就此結束……但事情似乎並非如此。」
大約3個月後,加拿大皇家騎警打了電話。這輛車在35公里外被發現遺棄,沒有保險,而且仍然登記在納許名下。
納什說:「我接到電話,說這輛車在素里路邊,沒有車牌。我說:『哦,那輛車我幾個月前就賣掉了,而且我有相關文件。』 他說:『哦,那你就沒問題了。』」
但事實並非如此。
接到警方電話幾星期後,納什收到了拖車公司寄來的催款信。由於買家從未登記過這輛車,從法律上講,這輛車仍然屬於納什。
「拖車公司說:『好吧,我們會把這筆錢交給催收公司,你最終肯定會付錢,因為這會毀了你的信用記錄。』」
專家表示,納什的遭遇幾乎可能發生在加拿大大部分地區任何賣車的人身上。
溫哥華汽車保險律師史丹利(Scott Stanley)表示,納什的案例暴露了大多數省份車輛法律中存在的一個嚴重漏洞——這個漏洞讓誠實的賣家不得不為別人的爛攤子買單。
他說,問題很簡單:只有買家需要到車輛登記處辦理過戶手續,賣家無需到場。如果買家沒有完成相關手續,賣家的名字就會留在登記簿上——隨之而來的,是罰單、拖吊、保險,甚至可能還有刑事責任。
納什並非個案。卑詩省蘭里市的獨立車輛檢驗員福尼爾(Rob Fournier)表示,很多人都忽略了確認買家是否完成了過戶手續。
史丹利說,這種漏洞讓誠實的車主面臨風險,因為他們依賴買家履行義務,卻沒有任何機制來確保買家這樣做。如果車輛捲入犯罪、事故或任何與車輛相關的惡作劇或傷害,賣家可能要承擔責任。
如果你從經銷商買車,情況就不同了。例如,在卑詩省,二手車經銷商通常會安排專人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買家才能把車開走。
但納什沒有向買家確認最終過戶情況,如今即使他有購車證明,卑詩保險公司(ICBC)仍堅持拖車費和保管費都得他自己承擔。
納什說,這種情況連他在當地的保險代理人都感到震驚。「我的Autoplan經銷商都嚇壞了,她告訴我,她多年來一直說,只要拿到賣車合約副本就萬事大吉了,但事實並非如此。」
在加拿大大多數省份,賣家填寫紙本或線上表格辦理過戶手續,然後剩下的事情就交給買家——相信新車主會將車輛登記在自己名下。
許多省份建議買賣雙方一起去辦理過戶手續並加蓋官方印章,但並非強制要求。
新斯高沙省和紐芬蘭-拉布拉多省是少數幾個已堵住法律漏洞的省份。這些地區內建了保障車輛賣家權益的機制,只需增加了一個關鍵步驟:賣家必須提交車輛登記證上的銷售通知部分,並將其提交給車輛管理部門,並在通知中列明買家的姓名。
這一簡單的步驟即可立即將車輛從原來車主(賣家)的記錄中移除,並將責任轉移給新車主。
福尼爾表示,這項措施非常簡單,很容易在其他省份實施。
史丹利對此表示贊同,他認為這項小小的改變就能避免全國各地出現許多麻煩。
這很容易解決,但CBC調查的省份——包括卑詩省、亞省、安省、沙省等——都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卑詩省交通廳在給 CBC 新聞的回覆表示,他們不考慮進行立法修改。
納什已連繫省議員,希望最終能獲得拖吊費和保管費減免。與此同時,他提醒所有私下要賣車的人:「未確保車子完成過戶手續前,休想離開院子。」
圖:CBC & People's Law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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