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调试信息 - getPostsByCategory:
当前 cat_name: 居住
传入的 cat_slugs: %e5%b1%85%e4%bd%8f
当前页码: 1
is_lifetime: false
时间条件: 其他欄目 Default - 2023年1月1日后
查询结果:
找到文章数: 569
最大页数: 57
当前返回文章ID数: 10
文章IDs: 7314932, 7313095, 7308859, 7309154, 7308072, 7306812, 7305867, 7305792, 7303243, 7302389
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5-10-28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5-10-15

業主收樓發現少了一堵牆   官指發展商沒違約判賠500元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名業主在買下一個新建住宅單位後,於收樓前巡視時發現,發展商竟然建少了一堵牆。發展商在幾個月後完成了修理,業主提訴要求賠償5,000元,審裁官只批准賠償500元。

事主艾泰雅(Ahmad Al-Tayyar)形容,他在2018年10月簽署買賣合約,購買了一個一房一廳單位,但收到的卻是單間式套房(studio),這給他帶來了經濟和精神上的困擾。

根據卑詩民事審裁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周五發布的裁決書內容,艾泰雅指控發展商City Point公司的行為構成了「根本性」違約。

該發展商反駁稱,在買家於2023年10月驗樓時指出問題後,他們已在2024年1月31日單位竣工後的兩個月內,修復了缺陷。

審裁官援引案例指出,嚴重但可修復的缺陷或不足,通常不能構成根本性違約。

審裁官稱:「我認為缺少了這牆身不構成根本性違約,尤其是考慮到答辯人已經進行了修復。」

艾泰雅要求獲得5,000元賠償,以補償他在收樓後的兩個月間,因無法進入、擁有或出租其單位而蒙受精神傷害,以及兩個月的供樓款項。發展商則反駁,這期間業主一直持有門匙,也沒有任何事情阻止他進入或居住在單位。

審裁官指業主負有舉證責任,但他並未有提供任何證據,證明自己蒙受上述其聲稱的傷害和損失。

然而,審裁官認為在業主驗樓指出問題到收樓期間的四個月內,發展商沒有進行補救工作,直至單位竣工後兩個月,才完成牆壁修復,令業主有兩個月要住在一個沒有牆壁分隔客廳和睡房的單位,對其生活構成了不便。

民事審裁處據此判處發展商須向業主賠償500元,另加相關利息約35元。

圖:Pexels資料圖片

V20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點擊以下6大平台 接收加拿大新聞及生活資訊

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

加國護照成參選「障礙」 「劍后」江旻憓一原因不斬斷外籍

安省擬向首置買家退回HST稅款 最高可省數萬加元

怡陶碧谷油站發生搶劫及槍擊案 兩人受傷送院

【阿朗專欄】如此卑微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