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男子藐視法律前科纍纍 非法捕撈海參遭重判囚6年創紀錄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名前科纍纍的男子因「破壞海洋和藐視法律」,被法官判囚6年,創下加拿大史上因觸犯《漁業法》(Fisheries Act)被判最長刑期。
加通社報道,卑詩男子史蒂爾(Scott Steer)及其同案被告公司的罪行,包括在禁區內非法捕魚、銷售超過100萬元的非法採獲海參,以及違反先前禁止其擁有漁船的命令,面臨8項指控。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克雷拉(David Crerar)在裁決中指出,斯蒂爾犯下「極其嚴重的」漁業違規行為和其他違法行為,這些紀錄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並強調,短暫的監禁「完全未能震懾或改造」他。
裁決指出,斯蒂爾多年來的罪行,包括非法從溫哥華港口捕蟹、欺詐船主、違反親密伴侶暴力案件中的條款,以及多項緩刑違規行為。
斯蒂爾被指與妻子梅麗莎·斯蒂爾(Melissa Steer)在審判期間繼續從事非法捕魚活動,而他持續「明知故犯、嘲弄法律」的行為,表明他「現在或將來都不太可能有悔意或改過自新」。
裁決指出,斯蒂爾相信自己「不受法律約束」,並認為短暫的監禁作為懲罰「實在是一個笑話」。除了監禁之外,他和他的公司還被罰款110萬元,「特別用來譴責斯蒂爾夫婦蓄意、破壞性及不誠實的行為」。
已有15份違規或違法案件
自2008年以來,加拿大漁業和海洋部(Fisheries and Oceans Canada,DFO)已有15份關於史蒂爾的不同檔案。他多次因非法捕魚被定罪,並面臨巨額罰款和監禁。
他在先前的判決中,被描述為「對漁業健康的威脅」和「(表現出)令人震驚的缺乏良知和人性尊嚴」。
2021年11月,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判處史蒂爾終身禁止捕魚,這是十多年來對太平洋地區漁民的首個終身禁令。
法庭文件顯示,這項禁令是在斯蒂爾被發現於溫哥華港非法捕蟹後發出的,當時他在違法行為敗露後駕船逃離,從而引發一場高速追逐。
他的船、一輛卡車和一輛拖車其後遭扣押。官員在船上發現了約250隻活螃蟹,隨後統統將其放歸大海。
圖:加通社
V6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