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推新屋GST減免催谷樓市 置業150萬元「上車族」可享優惠
【星島綜合報道】總理卡尼兌現自由黨於近期聯邦大選中做出的一項重要承諾,即豁免首次購房者5%的聯邦商品及服務稅。
國王查理斯三世周二(27日)在加拿大國會發表御座致辭後,總理卡尼表示,「政府肩負著降低生活成本的使命。我們透過減稅來履行這項使命——這樣加拿大人就能把更多的錢花在最重要的地方。」
財政部長商鵬飛(François-Philippe Champagne)同一天向議會提交了一份提案,其中提議免除首次購屋者購買價值不超過100萬元新房的聯邦商品及服務稅(GST),可為他們節省高達5萬元的稅款;並降低首次購房者購買價值在100萬至150萬元之間新房的GST。
這意味著,對於售價不超過100萬元的房屋,首次購屋者將免繳GST,最多可節省5萬元。價格較高的新房購屋者將有資格享受較低的GST,退稅額從售價100萬元到150萬元的房屋逐步遞減。例如,一套售價110萬元的房屋可獲得20%退稅,即4萬元;一套售價125萬元的房屋可獲得2.5萬元退稅,而一套售價140萬元的房屋可獲得1萬元退稅。
涵蓋三種類型「新房」
「新房」定義為從建築商那裡購買的新建住宅、自建房或自承包的新住宅,或購買合作住宅公司的股份。
個人符合退稅資格的條件是:成年且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此外,他們不得在該日曆年或前4個日曆年內居住在自己擁有的房屋,或其配偶或同居伴侶擁有的房屋中。該現擁有狀態無論加拿大境內或者境外都適用。
在相關交易中,必須至少有一人是首次購屋者,並且要用作他們的主要居所,此人需在房屋成交後入住。
售房協議必須在2025年5月27日至2030年12月31日之間簽訂。根據協議尚未建造的房屋必須在2021年之前開工,並最遲在2035年底前基本竣工。
自建房屋的退稅,符合資格的個人(至少一位符合首次購屋者條件的自建屋者),可以申請最高5萬元的GST或聯邦部分的退稅。該房產建設必須在2025年5月27日或之後開始,並在2036年底前基本竣工。
至於透過購買合作住宅公司股份的退稅,個人同樣可以申請高達5萬元的退稅。該選項的的購置和建設時間表相同。
比競選承諾更進一步
這相當於卡尼對競選期間所做的承諾進行了調整、擴展和完善,即取消首次購屋者購買「新建及大幅翻新」房屋時,售價不超過100萬元的GST。而保守黨黨領博勵治(Pierre Poilievre)提議,考慮到像大溫哥華和大多倫多這樣市場中的較高房價,誓言取消售價不超過130萬元新房的GST。
在本周政策細節公布之前,聯邦政府提供的退稅金額較小,最高可達6,300元,若居所的價格為350,000元或以下,相當於售價GST支付額的36%。若房屋價格超過35萬元,退稅金額將逐漸減少,當居所的價格達到45萬元及以上時,退稅金額將減至零。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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