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鳥族注意】美國收緊入境規定 逗留逾30天必須登記
【星島綜合報道】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規定在美逗留超過30天的外國人必須向政府登記,否則可能受罰。新規預料影響每年數百萬南下度冬的加國旅客,包括約100萬「雪鳥族」。
特朗普於1月20日簽署《保護美國人民免遭入侵》行政命令,指示國土安全部根據《移民和國籍法》第262條,確保所有非永久居民遵守登記規定。此舉原為打擊非法及無證移民,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網站最新登記指引顯示,加國旅客亦須遵守新規。
內容如下:
「任何人若未獲得 8 CFR 264.1(b) 規定的登記證據文件之一,且未提交 8 CFR 264.1(a) 規定的表格之一,也未提供指紋(除非豁免),則不予登記。未登記的外國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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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檢查和准許入境或未經檢查的假釋人員入境留在美國的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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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陸路入境口岸進入美國但未獲發登記證明的加拿大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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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了一項或多項福利申請但未列入《聯邦法規》 8 CFR 264.1(a) 的外國人,包括童年入境暫緩遣返申請或臨時保護身份申請,且未獲發登記證據。」
不遵守規定可能會導致刑事或民事處罰。
據加拿大雪鳥協會稱,其中包括大約100萬加拿大雪鳥,他們經常前往美國較溫暖的地方躲避寒冷。
「旅行者獲准進入美國後,會自動生成電子 I-94,大多數加拿大人也是如此。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可能不會生成 I-94,」該協會表示。
「建議雪鳥族在進入美國時檢查是否獲得了電子 I-94 卡。」
加拿大雪鳥協會指出,乘客獲准入境後通常會自動獲發電子I-94卡,建議旅客入境時檢查。協會正於美國進行遊說工作,冀為加拿大旅客爭取豁免。
據美國聯邦政府旅遊指引,旅客可在當地免簽證逗留最多6個月,惟須於入境時申報預計停留時間。乘飛機抵美旅客一般可於預先清關時獲發I-94表格,持美國簽證入境者則獲豁免。短期旅客如計劃逗留少於30天,則無須進行登記。
(圖:AP)T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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