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投訴航空公司時不得亂爆料 聯邦監管機構擬頒「封口令」
【星島綜合報道】有乘客權利倡導者發出警告,稱當局一項擬議的變更將賦予聯邦交通監管機構新的權力,對違反保密規則的航空旅客進行處罰。
加通社報道,加拿大運輸署(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簡稱CTA)上個月提出一項修正案,考慮允許該署對違反向監管機構提交的投訴保密的航空公司客戶進行開罰。
根據現行投訴解決流程,客戶和航空公司不得公開披露涉及無障礙旅行、航班取消退款和賠償等問題的投訴結果——除非雙方同意放棄保密。
乘客權益組織Air Passenger Rights創辦人Gabor Lukacs表示,這項擬議的監管變化將對現有「封口令」增添新內容,並阻止乘客散播其他旅客可能被欠款的信息,並對人們將因行使言論自由面臨被罰款這一想法感到震驚。
「真正不尋常的是,一個機構竟然試圖監管運輸部門以外的任何人。」
CTA表示,該規則只為議會立法的保密條款中增加標準執法權。CTA發言人Jadrino Huot在電郵中表示,此次更新並非發現系統性問題而做出,也不表明CTA打算利用這些權力強制航空公司或乘客保密,並自動實施任何處罰。
他指出,投訴人仍可公開談論他們的旅行經歷,但投訴解決過程,包括所提交文件和信息以及決定,則「不准公開」。
Jadrino Huot並未在郵件中列出罰款金額。加拿大《乘客運輸條例》(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Act)對個人的罰款上限為5,000元,但該機構可能會在其法規中設定更低金額。
在監管機構發出警告通知後,可能會對個人處以罰款。根據目前罰款制度,只有在多次違規的情況下,罰款才會超過1,000元。
法律研究員勞福德(John Lawford)對保密條款的壓制效應以及新提出的處罰措施表示擔憂。
他說,「我認為這不公平,而且會阻礙人們使用它。」
不過,CTA會將每起投訴的關鍵資訊發布在其網站上。其中包括相關航班號碼、出發日期、航班中斷或拒絕登機是否超出承運人的控制範圍,以及是否需要退款或賠償。
該擬議的處罰措施將與交通機構起草的幾項修正案同時出台,其中包括對未能履行與客戶所簽合約的航空公司進行罰款。
這項更新源於2022年新冠疫情解封後導致的航空旅行激增,機場混亂、安檢隊伍過長、行李大廳人滿為患的景象,當局著手對乘客權利憲章進行全面改革。
2023年聯邦自由黨立法試圖加強航空公司的義務,對因其可控制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和取消向乘客進行賠償,它還旨在建立一個更簡化的投訴解決系統。
儘管採取了新的流程,交通監管機構積壓的投訴仍在不斷增加,截至本周已多達85,225件。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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