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令西捷航空不得告訴乘客 航班延誤期間報銷費用有限額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周五(31日)作出裁決,禁止西捷航空公司(WestJet)告訴乘客,在航班取消或延誤期間可報銷的費用有固定限額。
綜合Daily Hive與Postmedia報道,這項最新進展是維權組織航空旅客權益協會(Air Passenger Rights,APR)與加拿大的航空公司之間正在進行的訴訟一部分。APR主席兼創始人盧卡奇(Gábor Lukács)稱此為乘客權利的「重大勝利」。
盧卡奇指,西捷航空此前一直聲稱支付給乘客的費用,存在某種合法、明確的最高金額。「這項裁決將禁止西捷航空向消費者發出此類誤導和欺騙性的信息。」
西捷航空曾在其網站上發聲明稱,如果乘客遭遇可控延誤,而西捷航空沒有為他們預訂酒店,則在加拿大境內的酒店只能獲得每晚最高150元的賠償,加拿大境外酒店每晚最高限額200元。該公司還表示,每天最多只能報銷45元的餐費。
當APR首次向法院提起訴訟時,該航空公司即從其網站上刪除了有關措辭,法院裁決同時還禁止該航空公司在與乘客直接溝通時提及這些最高限額。
法院仍未裁定這些金額限制是否屬於欺騙行為,預計需等到2026年1月開庭審理。
法庭本次訴訟的核心是一名西捷航空的乘客因遭遇西捷航空員工罷工,在洛杉磯比原計劃多停留了5天,她因此要求賠償取消和重新預訂航班後的近7,000元費用。該航空公司於2024年11月回覆稱,只會賠償她292元。
該航空公司表示:「由於我們已經根據指引審查了你的請求,因此無法幫你承擔自付費用。」
盧卡奇批評該公司逃避加拿大《航空旅客保護條例》(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下的義務,遵循自己的政策而不是加拿大法律。他也批評加拿大交通管理部門未能執行有關航空公司行為的規定。
西捷航空則向法庭表示,95%受到夜間航班延誤和取消航班影響的乘客都已入住酒店,禁令只適用於少數情況。
該案也探討了,因可控的航班取消和延誤造成乘客工資損失或費用,航空公司是否應該負責,目前尚未有結論。
西捷航空至截稿時未有回應媒體的置評請求。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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