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拿比「一改多」房產買賣 差點被數十年前的條款毀了
【星島綜合報道】本拿比的一幢房屋賣家和潛在買家成功獲得法院命令,取消該房產土地所有權上存在長達數十年的限制開發條款,為省內其他打算一改多受到限制的類似房產開啟先例。
據Postmedia報道,卑詩最高法院的記錄顯示,本拿比上述房產所在小區的原始開發商出面解釋,當初設此限制性條款,是為了防止倉促建造房屋,因為這會「降低人們所感知到的品質社區」。
Postmedia於2024年8月首次報道了此案,在省府當局努力敦促各市政當局通過附例(bylaws),以允許增加獨幢住宅地塊密度的情況下,人們對數千處有著類似限制措施的其他房產應該如何處理感到困惑。
法庭文件顯示,屋主Kenneth與Kathleen Pon擁有位於克里斯代爾大道(Chrisdale Ave.)3150號的房子並居住了40年,根據卑詩省2024年7月修訂的新住房法規和市政條例,將允許在此地建造4套住宅,他們找到一位有意將其改造成一幢多單元建築的潛在買家。
然而,該地產所有權上有一項限制性條款,規定禁止在該房產上建造任何一個面積小於1,400平方呎的住宅,除非得到建築許可。該條款也適用於18處鄰近的房產。
潛在買家要求取消該條款,否則不打算購買。
原始開發商De Courcy Developments的主要和唯一董事道格拉斯·戴(Douglas Day),在10月提交的一份宣誓書中表示,該公司於1970年代擁有本拿比分區的19處地塊,但其後將它們作為空地出售給了買家。
「20世紀70年代初,聯邦政府推出了輔助住房所有權計劃(AHOP),目的是建造大量價格適中的住房。」由於AHOP的實施,低陸平原地區出現了許多小型且倉促建造的牧場式住宅。
戴說,他在所有房產土地所有權中登記了一項條款,以防止在這些地塊上建造此類房屋,因為這將「降低社區的感知質量,從而降低剩餘房屋的價值和售價」。
他特別表示「希望買家建造大住宅」,這就是限制性契約規定最低建築面積的原因。
引起其他城市房主關注
在向其他房主送達文件且未聽取任何反對意見後,法院於10月29日裁定,取消克里斯代爾大道3150號房產上的該項條款,卑詩省田土廳(Land Title and Survey Authority of BC, LTSA)也於11月15日完成了相關工作。
此案引起了其他城市房主的關注,法律專家表示,一些限制性契約可以追溯到1950年代和1960年代,當時建築商和開發商紛紛在距離市中心較遠的地方建造住宅小區。
對於該項被用來阻止建設的條款,省府表示,其新立法不會推翻土地所有權的限制性契約。房地產和法律專家則表示,省府可能有權引入某種法律機制,推翻與新分區條例不一致的限制性契約,但這需要政治意願。
卑詩省田土廳此前曾表示,如果不審查每一個單獨的產權,就不可能確定哪些契約以違背省級立法意圖的方式限制了土地的使用,這讓人們意識到這個問題的複雜性。
省房屋廳(Housing and Municipal Affairs)本周發聲明指,土地所有權契約歷來用於多種目的,包括限制密度。
「目前,省政府敦促處於這種情況的房主,就自己的選擇尋求法律建議。」該廳將繼續監督全省小規模多單元住房的實施情況,並評估阻止人們建造更多房屋的障礙。
圖:谷歌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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