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近億資產過奢侈生活卻沒錢還債 女華商被令按月還30萬元
【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一名華裔女商人聲稱自己「資金短缺」,無力償還大約300萬的按揭債務,但她在2018年聲稱自己的凈資產超過9400萬,法庭現已被勒令她每月支付30萬元償還債務。
據CTV報道,在本周發布並在網上公布的一項裁決中,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司法登記官Meg Gaily稱孫姓女子(Helen Chan Sun,譯音)一案與她之前審理過的任何案件「都不同」。
「我發現孫女士過着奢侈的生活,經常在奢侈品商店購物,這表明她的年收入遠遠超過了她聲稱的6萬至7萬,」Gaily在裁決書中寫道。
「我發現她的證詞缺乏可信度,她聲稱很多購買的物品都是送給公司員工或投資者的禮物或獎品,而且她無法記住或識別具體的主要購買行為……令人難以置信。」
債務發生始末
Gaily被要求在「債務人傳票」程序中對此案進行裁決,該程序由GC Capital Inc.提起。
根據Gaily的裁決,該公司在2018年向兩家公司(1161359 B.C. Ltd.和Cameray Garden Holdings Ltd.)發放了450萬的按揭,而孫女士是這筆按揭的兩名擔保人之一。
當這些公司在2019年6月拖欠按揭時,GC公司啟動了止贖程序。2020年2月,該公司贏得了對孫女士和其他涉及按揭各方的判決,總價值為5,332,811.87元。
該判決表明,孫女士和GC公司於2021年3月達成和解協議,孫同意分期支付5,677,159元。
「孫女士支付了大約300萬的債務,但自2022年夏天以來,她一直拒絕支付欠款餘額,」判決中寫道。
Gaily的判決並未具體說明這筆貸款所涉及的房地產地址,只是將其描述為「本拿比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裁決並未詳細說明導致借貸方違約的原因。
在向法院提交的申請中,GC公司要求Gaily命令孫女士每月支付30萬來償還剩餘債務。
然而,孫女士和她的律師告訴法庭,她的支付能力「受到當前房地產市場的不利影響」,她「資金短缺」。他們要求Gaily允許她每月只支付3,000元,這是GC公司要求的1%。
「在奢侈品店買昂貴物品」
根據Gaily的裁決,債務人傳票程序最初定於2024年3月27日舉行半天的聽證會,其後推遲了3次,最終於11月28日結束。
該裁決顯示,GC公司的律師「詳細」詢問了孫女士的凈資產,以及她為聽證會和之前相關案件提交的文件內容。
「孫女士作證說,她不知道自己資產的當前價值,也就是她所持股份的價值,」判決書寫道,並指出她同意自己之前提交的宣誓書,該宣誓書顯示,她的個人凈資產在2022年10月為33,277,542.10元,在2023年11月為21,238,533.41元。
根據判決,孫女士擁有或控制着幾家在卑詩省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公司,並在她的一份宣誓中誇讚了其中一家公司的成功,即她擔任首席執行官的Landmark Premiere Properties Ltd.。
儘管如此,孫女士告訴法庭,她每年的收入在6萬到7萬元之間,開着公司租賃的車輛,和母親住在一起,無需支付房租。
她提供的個人銀行對賬單顯示,每月從Landmark Premier匯入的款項約為4,000元。然而,對賬單還顯示,2023年8月和10月有「兩筆各31,250元的存款」。
「孫女士作證說,這些資金是由Landmark Premiere Properties (Central Plaza) Ltd.(「Landmark Central Plaza」)提供給她的。(她是該公司的兩名董事之一,而她在另一家全資擁有的公司擁有50%的股份)」
「孫女士說公司要求她代為捐贈這些款項,但我面前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實這一點(例如捐贈稅收據的副本)。」
同樣,判決書顯示,孫女士提供的個人信用卡對賬單顯示,「在整個2023年,她經常在奢侈品商店購買昂貴商品」,其中列出了她曾在溫哥華酒店的迪奧精品店、拉斯維加斯貝拉喬酒店的卡地亞商店、溫哥華的愛馬仕和Holt Renfrew專賣店等地方的購物記錄。」
她告訴法庭,這些購買是代表她的公司進行的,她提交了收據,並得到了報銷。當被問及為什麼不用公司卡購物時,她說她在沒有帶公司卡的時候會用個人卡,比如周末。
1,800萬的股東貸款
在聽證會上,GC公司的律師詢問孫女士是否有證據表明Landmark Premiere欠她1800萬元。
作為回應,她聲稱她「無法確認確切的金額」,因為她「沒有數據」。她也拒絕估算公司欠她的金額,但表示她可以「確認」這是一大筆錢。
「她還承認,她從未收到過Landmark Premiere支付的任何股東貸款。」該判決書寫道。
「孫女士不否認她被Landmark Premiere欠款的數額遠超GC公司所欠的債務,即Landmark Premiere在股東貸款下欠她1,800萬。」
「儘管她的證據表明她不知道她的公司所持有的物業的價值或她自己的凈資產,但我發現孫女士是一位成熟的商人,在低陸平原的房地產開發上投入了大量資金,擺在我面前的證據讓我確信她的個人凈資產超過2,000萬元,因此她有能力償還欠GC公司的債務。」
Gaily指出,孫女士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表明Landmark Premiere破產或無法償還她的股東貸款。
此外,Gaily發現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目前的房地產市場和利率將使孫女士難以支付每月30萬的還款。
「無論如何,債務人擁有足夠的資產,一旦變現,就能夠償還債務,這就證明她有能力這樣做」Gaily的判決書寫道。
「儘管孫女士可能不願意這樣做,但這一事實不會改變判決,特別是在這種困難完全來源於債務人自己設立的複雜企業結構的情況下。」
最終,Gaily按照GC公司的要求,要求孫女士每月支付30萬元。
圖片:CTV/landmarkliving.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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