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空置柏文遭擅入居住發生火災 保險賠款被物業扣住不給⋯⋯

【星島綜合報道】本拿比(Burnaby)一位華裔柏文屋主與分契物業(strata)對簿公堂,在卑詩省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簡稱CRT)爆發火災賠款爭奪戰,因為該柏文自2018年8月發生火災以來一直無法居住,屋主最終贏得近51,000元。
據Burnaby NOW報道,該套位於貝雷斯福德街(Beresford St.)7077號第五層的柏文內,2018年8月8日下午發生火災。
據消防部門稱,當時柏文並未出租,但根據法庭周四(28日)的裁決,卻有人住在裏面。
與年邁的父親一起擁有該單位的梁女士(Mei S. Leung,譯音)表示,那是「未經授權的入侵者」,但物業表示,是梁允許居住者住在裏面的,因而違反了物業附例(bylaws)。
裁決指,火災調查員確定火災源頭是從廚房開始的,但起火原因尚未確定。
早些時候,在該分契物業提起的一宗訴訟中,梁女士被裁定不用對火災負責,因為起火原因不明。
而梁女士也向法庭提起訴訟,稱她不應該支付火災引起的任何費用。
她說,她「在抗議下」承擔了該物業火災保險理賠中5,000元免賠額的4,000元,而物業公司已將總額超過22,000元用於清潔、修復以及增加的物業保險等損失記入她的賬上。
梁表示,分契物業還錯誤地扣留了近17,000元的火災保險賠償金,這導致她無法修復柏文使之適合居住並出租。
裁決稱:「(物業)希望梁女士先完成這項工作,然後再支付保險賠款給梁女士。但梁女士想要保險賠款,以便她可以開始(修復)工作。」
物業公司否認了梁的說法,並表示其遵守了《分契物業法》(Strata Property Act)及其附例。
法庭成員成員卡莫迪(Micah Carmody)不表認同。
他表示,分契物業扣留賠款的行為「明顯不公平」。
梁女士還就柏文租金損失提出了62,400元的索賠,但被卡莫迪駁回,指她沒有採取足夠的措施來減輕損失。
卡莫迪指出,在火災發生前,她並未出租該柏文,並且在火災發生後的幾個月內,她也沒有從柏文內取出損壞的個人物品。
他說,梁也未能向法庭證明,如果沒有保險賠款,她可以用其他合理的方式修復柏文單位。
卡莫迪勒令物業公司釋放保險賠款、償還保險免賠額、撤銷損失款並支付梁女士的法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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