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當局明年起增收開發成本費 有可能轉嫁給購屋者
【星島綜合報道】大溫房地產開發商以建築成本難負荷為由,再度要求大溫都會局(Metro Vancouver)免除、推遲或者重新分配擬對新住宅建設項目加徵的開發費,以便用於支付與成長相關的基礎設施費用。
大溫地區開發商們認為,不應該對他們的新住宅建設項目加徵開發成本費,用於與成長相關的基礎設施費用;一位開發商更提出一項建議,希望此類費用由購屋者在購房時直接支付。
上周四,本地開發商在一次特別委員會會議上與大溫都會局的市長們討價還價。
開發商以較高的融資利率和建築成本迅速膨脹為由,對所謂的開發成本費(DCC)提出異議,該費用旨在用於支付新住宅建設項目的配套設施費用,包括新道路、公園、下水道和水管的費用等。
據悉,大溫現有基礎設施的維持費用是來自區內現有納稅人的貢獻,而當成片開發新住宅時,鋪設新的或更大的管道的費用,就需要DCC來承擔。
由於大溫地區幾十年來並未增加新房建設的DCC,因此在支付與成長相關項目時,顯得資金捉襟見肘,出現了赤字。
而開發商們就擔憂更高的DCC費用將於明年生效。
2023年10月,由大溫都會局董事會一致批准新的DCC,加徵費用將用於未來30年內支付115億元與成長相關的公園、供水和污水基礎設施費用。
不同地區的費用會略有不同。
以溫哥華為例,到2027年,一幢城市屋(townhouse)的費用將從目前的10,027元上漲到30,861元。(開發商還被要求支付地方(市)的DCC費用,而這些費用也在上漲。)
獨立承建商及企業協會(The Independent Contractors and Businesses Association,簡稱ICBA)主席加德納(Chris Gardner)告訴市長們,「增長為增長付費」(growth pays for growth)的模式已被打破。
Wesgroup總裁兼執行長Beau Jarvis也對「增長為增長付費」的概念提出質疑。
開發商們提出集體建議,要求所有人一起承擔現有以及新的基礎設施費用,即可以是藉由所得稅收入,也可以是透過全面提高地稅來實現。
目前,大溫市長們有的人對該提議表示感興趣,也有人擔憂會增加納稅人的負擔,仍未達成共識。
高貴林港市長韋斯特(Brad West)表示,目前無論是全國範圍還是卑詩省,「我們正在經歷歷史性的前所未有的人口增長」,而地方政府卻沒有能力來提供配套所需的費用。
圖: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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