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蒙大拿州TikTok禁令已受挫 美国国会能成功禁TikTok吗?
【吉米言法】2024年3月1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H.R. 7521法案,要求中国公司字节跳动
(ByteDance)在180天内提出合规申请,除非在期限内出售其短视频应用TikTok在美国的业务,否则TikTok将面临下架的后果。
如TikTok的总裁周受资所说,TikTok 将继续抗争,“包括行使其合法权利”。
其实TikTok已经有一个蒙大拿州(Montana)地区法院的参考案件,可以拿来作为辩护的基础。
2023年5月,蒙大拿州州长签署州参议院SB419法案要求禁止TikTok在州内使用,除非TikTok出售业务给非外国对手的任何其他国家注册的公司。
2023年11月30日,蒙大拿州的地区法院判给出临时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终止SB419法案在2024年元旦生效。
TikTok是短视频应用抖音的国际版,两者均属于北京母公司字节跳动旗下。 但是TikTok在中国无法使用,且两个平台已经各自迎合不同的市场,从而细分出了各自独特的功能以及内容。“TikTok在一百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可使用...TikTok估计美国每月约有一亿五千万人访问该应用程序,其中蒙大拿州有超过三十八万人。”
TikTok是一个娱乐平台,内容的制作者通过创建和分享影片或一般的观看者通过观看其他人发布的视频从而形成互动。内容可以是舞蹈,搞笑,美妆,美食制作分享,政治话题等等五花八门的主题。
因此在参阅了美国最高法院1983年判例,蒙州地区法院法官唐纳德·莫洛伊表示,“制定一项专门针对表达性活动(Expressive Activity)的法规违反了第一修正案,法规基于其中非表达性的部分。 如果没有 TikTok,使用者原告就无法透过他们喜欢的表达方式进行交流,因此【对于SB419法案进行】第一修正案的审查是适当的”。
美国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限制宗教信仰或禁止其自由行使的法律。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新闻、集会自由、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因此现在左右翼都有不少铁杆的自由主义者站出来反对美国国会的H.R. 7521法案,表示禁止TikTok使用属于手段和目标不一致,即不能用错误的手段去实现一个正当的诉求,不可不折手段。
这种手段和目标的一致性,以及采取手段时对权利的侵犯需要降到最低,法律上叫做相称性(Proportionality)。
目前TikTok去鼓动网红以及粉丝以平台的无法替代性为由出来反对国会立法算是有效的策略。
参考2020年美国第九巡回法院(总部位于加州旧金山)的IMDb.com Inc. v. Becerra 判例,莫洛伊
法官表明“禁止在网络上传播名人的个人资讯的州法规是基于内容的,因为它禁止了‘一种类型的
言论和整个此类别的言论发表者’”。
然而对于这种限制言论自由立法,州议会却没有提供证据来表明原告【一位有二十万粉丝的蒙州网红】可以简单地用另一个社交媒体网站代替TikTok 并达到相同效果。
蒙州的判例中还有详细的关于州权和联邦权,特别是外交权的孰先孰后的分析,就不在此篇赘述。
总而言之,H.R. 7521法案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上诉即将拉开序幕,由于涉及到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案件也可能继续升级走向美国最高法院。
司法的道路还很漫长,下架暂时还只雷声大雨点小,尚未到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程度。
撰文:吉米言 (卑诗公益法律服务社团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的资讯官)
>>>星岛网WhatsApp爆料热线(416)6775679,爆料一经录用,薄酬致意。
>>>立即浏览【生活百答】栏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华侨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买、交通、报税、银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