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律師若行為失當 該如何投訴?
【吉米言法】近來有公眾投訴謀殺案中代理兇犯律師在辯護時罔顧事實,混淆是非;又有律師被取消律師資格;還有律師因為未對人工智能工具所產生的法律文檔進行有效的審查,導致使用虛假判例從而遭到法庭的罰款。一時間,律師的操守以及如何對律師的投訴問題又得到了公眾的高度關注。
公眾很容易混淆律師協會(Bar Association)以及律師公會(Law Society)兩個概念,「前者是一個為律師提供教育和交流機會的專業組織。 代表著來自加拿大各地的三萬六千多名律師、法官、公證人、法律教師和法律學生」;而後者管轄該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職業。 「在加拿大每個省/地區,律師必須是加拿大律師公會的會員才能向公眾提供律師服務。律師公會確保其成員符合專業標準。」
也就是說,卑詩居民如果有意願對律師進行投訴,則應當向卑詩律師公會投訴。另外記得,被您投訴的律師並不受限於受是您自己委託的律師。
參考《法律職業法》(Legal Profession Act)的第26條,「(1) 一個人相信 (a) 一名律師、過去從業的律師的或實習學生不稱職地執業或犯有職業不當行為、不適合職業的行為或違反本法或規則,或 (b) 律師事務所犯有專業不當行為、不符合專業的行為或違反本法或規則的行為, 均可以向社會投訴」。
然而律師公會「不能給公眾提供法律建議;不能干預或改變法庭的決定;不能干預或捲入持續司法訴訟中的實質問題;不能審理對法官的投訴;不能堅持讓律師受理,繼續承接,或從撤銷代理案件或要求律師對案件採取具體的動作;不能減少律師費用;不能賠償或強制律師因其錯誤而賠償」。
按照卑詩律師公會的信息,「當律師公會收到投訴時,接收工作人員會對此事進行評估,這可能需要要求提供更多資訊來支持投訴”。若:1)沒有足夠的資訊值得進一步考慮;2)不屬於律師公會的管轄範圍;3)輕率、無理取鬧或濫用程序的投訴; 或者4)這些指控如果得到證實,將不構成違紀行為」, 則投訴可能不會繼續受理。
如果投訴得到進一步的處理,即投訴有理有據,律師公會有權「收集資料和文件。 律師可能需要對行為問題做出回應。 調查還可能包括審查律師檔案、採訪各方以及檢查會計記錄等」。
當調查完畢時,有「五種可能的結果:1)如果無法證明,或沒有表明行為嚴重到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則可能結束投訴處理;2) 如果問題解決,投訴可能會結束;3)若律師有勝任能力問題,可提交執業標準委員會採取補救措施;4)如果出現健康問題,律師可能會被轉介至替代紀律程序; 或者5)如果存在道德問題或違反律師公會規則,律師可能會被轉介至紀律委員會尋求紀律處分」。
在紀律委員會審理後,委員會可能給律師發行為操守的信函,「表達委員會的擔憂並提醒律師的專業義務。 該信函的副本或摘要將發送給投訴人」。
還可能召開行為操守的會議,或行為操守審查,都是為了具體幫助教育律師了解相關行為,並確保律師對後果有更深入的了解,並使審查委員會確信該律師不再重複該行為。
兩者唯一的區別是行為操守審查會紀錄在案,成為律師檔案的一部分。
律師公會對律師最嚴重的處罰莫過於正式公示(Formal Citation)。
所謂公示(Citation)是律師公會就律師被指控的嚴重行為操守案件所頒發的公開文件。 引用列舉了針對該律師的指控,這些指控將成為公開聽證會和裁決的主要議題。 發出公示後,審裁小組將在公開聽證會上審理此事。公示可能會導致律師被罰款、停職或取消律師資格。
撰文:吉米言 (卑詩公益法律服務社團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的資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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